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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谁能办?

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按户籍、收入、住房等划分为A类B类保障对象:

(一)公共租赁住房A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市区稳定就业,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政府公布的城乡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市区A类保障家庭户;按照梯度保障原则,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除特别规定外,原则上优先分配给A类保障对象居住。

(二)公共租赁住房B类保障对象是指除A类保障对象以外,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以内(含2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在市区稳定就业1年以上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B类保障对象原则上不发放租赁补贴,按照轮候顺序实行实物配租形式保障。


来源: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