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析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贷款用途
1.贷款额度:贷款一年一申请,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
2.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期限: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年限以入学年份开始计算,建议选择学制+10年,逐年递减,合同一旦签订,贷款期限不能延长,但可以选择提前选款)
例如:学生2025年入学,大学本科学制4年
2025年申请贷款时建议选择贷款期限是4+10=14年;
2026年申请贷款时建议选择贷款期限是3+10=13年;
以此类推。
(四)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LPR5Y调整一次。(2025年年利率大概为2.9%)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本息?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8月15日前归还贷款本金则不产生自付利息)
2.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3.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4.毕业后,贷款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或最后一年9月20日前把当年所自付的利息或本金通过支付宝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POS机等方式完成还款,避免逾期,影响征信。
5.特殊情况:出国留学、退学等特殊情况需要立即进行还款。
(六)对于未在高中预申请的大学新生和外省就读的高校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实困难并有贷款需求的,如何申请助学贷款和提供材料有哪些?
符合贷款对象条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外,还需提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信息收集表》,并现场签订《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授权认定及实地核实同意书》,县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提交的材料,通过现场实地走访、信件、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核实,确定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原则上按照初审接待--访谈宣传--材料审核--资格认定--预约受理--签订合同等流程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