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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注意事项

(一)到期还款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

(二)提前还款(随时还款)

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三)逾期还款产生影响

1.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贷款逾期后,您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

3.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地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温馨提示

1.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你的“第二身份证”。请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2.荔浦市学生资助中心是我市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的唯一合法单位,请各位家长及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接听诈骗电话、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

3.宣传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内容如有变动,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为准。

4.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来源:荔浦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