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食品药品安全 > 食品质量抽检信息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期)

2022-12-27 17:15     来源:荔浦全体人员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期,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7类食品150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饼干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2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豆制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方便食品3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蜂产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糕点3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酒类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肉制品11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乳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糖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蔬菜制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水果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速冻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糖果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饮料5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荔浦马岭源味食品厂销售的五仁叉烧月饼,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1.1g/kg,标准值为0.5g/kg。检验机构为广西饮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二)荔浦镇鑫食品厂销售的山椒凤爪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为0.148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726g/kg,标准值为0.075 g/kg。检验机构为广西饮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三)荔浦洪敏榨油加工厂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检验结果为0.33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广西饮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荔浦县广运商行销售的百崖槽山泉水,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22000,20000,16000,25000,2300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同时,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4.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月27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