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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等6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荔浦市惠之购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徐州市香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翅尖(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荔浦市高哥烧卤店销售的“酒鬼鸡”,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核查处置情况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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