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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1)。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在荔浦市果源水果店抽检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已依法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督促经营单位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2.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