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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糕点、方便食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蜂产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食品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2)。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在荔浦小谢饮食大排档抽检的叉烧,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已依法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督促经营单位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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