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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09 17:05     来源:荔浦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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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荔浦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拓展公开渠道与内容。以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荔浦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号等新媒体矩阵为平台,发布普法信息778条,制作发布法治微视频合计107部。2025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行政执法数据1条、工作报告2条、公告1条、财政信息2条、目录2条、部门概况1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荔浦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荔浦市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及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对辖区内六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检查,每次检查前均在网上公开检查方案、人员及对象名单,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证处实施联合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检查结果。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监测工作,实时监测各平台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持续提升“法治荔浦”新媒体运营管理能力。

5.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印发《关于修订并发布〈荔浦市司法局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从源头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压实审核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舆情监管责任,优化信息收集、跟踪、分析、研判、引导全流程管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与保密审查机制,通过层层把关、层层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2025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或严重表述错误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历年已发布信息排查不够全面,上级检查中仍发现存在表述错误、错别字等问题。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不够严格,发布前把关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流程、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落实撰稿人自查、部分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最终审校三级责任,确保信息逐字检查。二是推行“人机双校”,稿件先经专业软件排查,再由人工核校逻辑与表述,并鼓励交叉审读,消除低级错误。三是强化内容复核,严查文字、政策及数据准确性,通过发布规范指引、开展不定期错误通报并明确错误类型、责任股室与整改时限,推动全单位表述标准统一,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荔浦市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荔浦市司法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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