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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荔浦市·永苏里文化旅游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风貌设计、初步设计服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04-18 11:00     来源: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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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荔浦市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荔浦市·永苏里文化旅游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风貌设计、初步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备案编号

LP-GK2021019

招标人

桂林浦兴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浦兴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200㎡,总建筑面积为31600㎡。建设以品味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精致餐饮服务、时尚购物、精品零售店等多元化高端服务一体的综合性时尚休闲商业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街、文化广场、景观小品、休息座椅等,主要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开标时间

2021年4月13日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4月1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0日

预中标人

广西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环评费和水保费合计:12.80万元,勘察费、设计费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下浮50.1%。

服务期限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勘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实施性方案设计、风貌设计、初步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75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覃全文(注册编号:09450030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县城G、I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 兴安县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建筑设计及园林设计;

  3. 荔浦市荔城镇棚户区改建工程(二期)总承包(EPC);

  4. 兴安彰泰·学府项目1-12#楼及地下室;

  5. 桂林·伴山云溪项目;

  6. 钦州彰泰红项目首开区施工图设计合同。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赞华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桂林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环评费和水保费合计:11.00万元,勘察费、设计费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下浮52.00%。

服务期限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勘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实施性方案设计、风貌设计、初步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75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钱曾扬 (注册编号:96450005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桂林市灌阳县江东新区·东岸丽苑(E-03地块)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漫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环评费和水保费合计:12.98万元,,勘察费、设计费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下浮51.00%。

服务期限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勘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实施性方案设计、风貌设计、初步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75日历天内所有成果文件通过验收。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何荔华(注册编号:13450040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桂林市上海路供电北小区。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荔浦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72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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