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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药品监督检查情况
一、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荔浦实际制定了《荔浦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方案》《荔浦市2025年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年荔浦市特殊管理药品监督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和《2025年荔浦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5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方案》等。
二、组织开展各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陆续开展了特殊管理药品、疫苗质量安全、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品“清源”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冷藏冷冻药品经营、化妆品经营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以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常用及高值集采中选药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综合运用常规检查、飞行检查、摸排暗访等手段,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环节的“清源”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重点打击出租出借证照、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强化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监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质量管理等是否严格规范。重点严查严控未经许可(备案)经营、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按照说明书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产品要追踪溯源。使用单位检查重点:1.购进的医疗器械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2.是否超过产品标识的有效期;3.是否按照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4.是否购进、使用未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或者从未备案的经营企业购进第二类医疗器械;5.使用的三类医疗器械是否保存原始资料。加强网络销售监管。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进货查验、台账管理和产品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是否自行配制化妆品;是否销售不符合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的化妆品;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是否存在化妆品广告功效用途夸大宣传及声称预防或治疗疾病等。
共检查零售药店139家,医疗机构238家(包括医疗美容机构、疫苗经营和使用单位),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68家。立案查处使用劣药案件9件,销售假药案1件,妨害药品管理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罚没款16.9万元;医疗器械案件5件,罚没款1.7万元,经营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过期化妆品案19件,罚没款6.49万元。完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69例,新的严重的病例10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8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85例。完成化妆品抽检15批次、药品抽检10批次。
三、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举办了2次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培训班,培训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医师200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65人。开展“5.25”化妆品、“6.26”禁毒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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