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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药品监督检查情况

2022-12-20 18:00     来源: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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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开展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

1.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查验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和限量销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本辖区有127家零售药店,其中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84家,经全部检查,除个别药店未按要求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主要是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放置专柜外,没有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卫生机构。本辖区乡镇以上卫生院、民营医院共20家,只有8家单位使用特殊药品,检查未发现特殊管理药品流弊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情况专项检查

对全市城乡接合部、县(市、区)以下乡镇农村地区、集贸市场的涉药经营使用单位,包括69家药店、289家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进行全覆盖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药品违法行为立案数20件,案件线索移交公安1件,罚没款42.549023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药店①销售过期药品。②未严格按照药品的储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医疗机构①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中药饮片。②使用过期药品。

三、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共检查了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荔浦天龙大药房有限公司、桂中大药房、大参林、一心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网站35家,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移动客户端非法销售假药、劣药,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四、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的合规性和飞行检查。

对2020~2021年新办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6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了合规性检查,对2021年受过行政处罚的3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确保药品经营企业严守药品GSP各项管理标准和规程。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药品(疫苗)供应保障及质量安全监管。

依职责对零售药店持续开展防控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对零售药店使用“八桂药店智慧监管系统”登记“四类”药品销售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荔浦市疾控中心进行了 2 次监督检查,对 22家疫苗接种单位的Ⅰ、Ⅱ类和新冠疫苗的批签发和运输、储存、接种环境温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针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检查其运输、贮存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或标签要求。

荔浦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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