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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023年全市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涵盖33大类296细类食品1175批次。其中,自治区级任务332批次、桂林市级任务623、县级任务220批次。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在保障完成县级食品抽检任务的基础上,按照“辖区食品抽检量稳定在3.3批次/千人以上”要求组织完成抽检工作。
一、自治区级、桂林市级监督抽检任务
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配合完成自治区级及桂林市级监督抽检、执法抽检、评价性专项抽检以及特殊食品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
二、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2023年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85批次、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35批次(其中自消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少于20批次)。
食品生产监管股组织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跟踪抽检。食品餐饮监管股组织开展餐饮食品的监督抽检。各市场监管所根据业务股的安排开展抽样送样工作。
可根据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专项、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县级监督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安排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三、抽检重点
(一)辖区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和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在产品种全覆盖,且至少抽检 1 次/季度/企业(3 批次/次);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包装饮用水等生产企业至少抽检 1 次/半年,涉及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至少抽检 1 次/季度;花生油小作坊至少抽检 2 次/年;大米、肉制品、酒类等小作坊至少抽检 1 次/年。
(二)市局组织对辖区2022年度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跟踪抽检2次/年;对2023年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当年下一季度要跟踪抽检1批次。
(三)自治区级餐饮食品任务重点在学校(含托幼)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养老机构抽检。自消餐饮具抽检量不少于辖区餐饮食品区抽分配任务的 30%。市局加大对辖区县级及以下行政区域便利店、食杂店、网络销售平台(生产经营者至少有一方在辖区)预包装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总任务量 20%。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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