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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教民〔2021〕4号
关于同意设立广西荔浦市荔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广西荔浦市荔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荔浦市荔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
我局作为荔浦市民办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你报来的材料和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了审查和评议,认为基本达到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经研究,同意正式设立广西荔浦市荔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请按照相关的规定,尽快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登记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此复。
附件:广西荔浦市荔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登记表
荔浦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广西荔浦市荔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登记表
名称:广西荔浦市荔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荔浦市龙怀乡东里村丰鱼岩内
校长:李丹
举办者:李丹
办学类型:培训机构
办学内容:艺术类培训(非艺考期间招收成人及6-18岁学生进行艺术类培训)
主管部门:荔浦市教育局
有效期限:2021年6月22日起至2027年6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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