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指南》(桂乡村指办发〔2023〕22号文件)工作要求,经过入户排查核实、财产检索、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市级审定。2024年7月我市有杜莫镇寨村村莫福安等5户13人符合纳入监测对象管理的条件;有大塘镇庆华村曾祥和等4 户 13 人符合消除风险条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荔浦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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