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指南》(桂乡村指办发〔2023〕22号文件)工作要求,经过入户排查核实、财产检索、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市级审定。2024年6月我市有大塘镇大莫村陈万春1户4人和杜莫镇张村村覃碧富1户4人,共2户8人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无上报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
现予以公告。
荔浦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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