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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荔浦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5号),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3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资金253万元,自治区资金1390万元。
具体项目: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公益性岗位工资、村庄规划
明细如下:
1、将自治区资金852万元用于产业发展项目;
2、将自治区资金341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3、将中央资金253万元和自治区资金147万元,共400万元用于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公益性岗位工资;
4、将自治区资金50万元用于村庄规划。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荔浦市农业农村局3栋104室
联 系 电 话:0773—7213556
电 子 邮 箱: lpsxczxj.guilin.gov.cn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关于荔浦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