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指南》(桂乡村指办发〔2023〕22号文件)工作要求,经过入户排查核实、财产检索、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市级审定。2023年12月我市有双江镇官相村莫引秀1户5人、新坪镇兴义村周继林1户5人、青山镇青云村黄基真1户1人和马岭镇永明村邓才钦1户2人,共4户13人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
现予以公告。
荔浦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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