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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23年3月20日15:20、2023年8月3日16:10,荔浦市列入2024年计划2023年提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名单公示,因使用模板有误,现对部分公示内容作如下更正:
更正前:补助标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2023年度补助标准。
更正后:补助标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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