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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1〕39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做好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修仁镇农村危房改造陆建丙户予以重新公示,征询相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请核实并转告。
本次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止,若本市群众对此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7日前口头或书面向市危改办反映,荔浦市危改办电话:0773-7216279,桂林市危改办电话:0773-2809612。逾期未反映,视为同意公示结果。名单公布如下:
| 序号 | 乡 镇 | 村 委 | 村 屯 | 姓名 | 家庭 人口 |
农户 属性 |
危房 等级 | 改造 方式 |
建设 地点 | 补助标准(元) | 备注 |
| 1 | 修仁镇 | 塔石村 | 大见屯 | 陆建丙 | 1 | 低保脱贫户 | D | 原址 翻建 |
大见屯 | 按国家补助标准 | 经核实该户享受农村低保,对农户属性重新公示 |
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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