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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桂政办发〔2018〕82 号,以下简称《三年作战方案》)等要求,我市组织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对我市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土壤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现将自查结果在荔浦政府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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