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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
报告
荔浦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 2025 年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677号)、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桂林市2025年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桂林市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工信局联合市水利局积极组织推进节水型园区建设、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经过申报、创建、初审、评审、验收等环节,确定荔浦市11家企业为第六批荔浦市节水型企业。
(二)做好2025年全市节能工作,积极配合发改部门抓好企业的节能审查工作,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
(三)抓好涉重金属整治工作。制定了《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桂林市涉重金属企业重点环境风险源问题整治清单,积极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迅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目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5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名单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5〕431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促使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目前共有10家企业获得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
(五)联合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及各乡镇,对辖区金属、无机非金属类涉矿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通过实地核查厂区、查阅审批档案、核对经营数据等方式,重点摸清企业项目备案、产能规模、工艺装备、环保安全设施、行政许可手续等关键信息,建立涉矿企业信息库,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依据“小散乱”企业判定标准,对涉矿企业逐一研判,综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土地利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类甄别,并确定了纳入综合治理的企业。目前已对纳入综合治理的企业做好“一企一策”方案,预计2026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六)一是指导民爆公司制定和完善了2025年度企业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二是指导民爆公司通过行业三年一次的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做好了整改工作。三是指导完成每年两次防雷检测工作和一次防雷演练,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防止爆炸等恶性事件发生,杜绝了环境恶性事件发生。
(七)市工信局联合市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荔浦市工业集中区金牛、长水岭片区内的地下污水管道的更新及改造。该项目可有效补全园区基础设施短板,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完善园区生态市政配套,优化园区绿色发展环境。
二、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目前我局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在专业知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企业节能降耗、绿色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立足行业监管职能,多措并举强化企业节能管理,助力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深入宣贯节能法律法规和绿色发展政策,开展节能政策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节能意识,制定个性化节能方案。二是推进技术改造,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节能设备和工艺,推广节能技术,降低单位产值能耗。三是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招聘,充实队伍力量。
(二)为稳步推进以绿色工厂为核心支撑单元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的绿色示范建设工作,加快推进荔浦市绿色工厂建设,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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