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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七)整改工作
验收公示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发〔2024〕30号)要求,现对问题七“碧水保卫战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七:碧水保卫战方面,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仍存在压力,荔浦河扒齿断面受上游荔浦市区及两个工业园区(金鸡坪工业园区和长水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的影响,总磷浓度偏高接近超标临界值。
二、责任单位
荔浦市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提升金鸡坪工业园区美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新建规模为7500吨/日、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降低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将园区污水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提高长水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到3850吨/日,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加强荔浦河扒齿断面上游污染源排查整治,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提升改造,长水岭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安装完成正在运行调试中,准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和环保验收;美新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扩建工程建设(一期)土建已完成,正在进行运行调试。2024年我市扒齿断面平均水质类别为Ⅱ类,优于水质考核目标Ⅲ类。
四、验收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荔浦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31日组织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荔浦生态环境局进行了验收,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以上措施的整改,完成了问题七的整改目标任务。同意问题七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7日,共12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荔浦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215591 联系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松路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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