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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工作的通告

2025-09-15 17:30     来源: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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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根据《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市政规〔202412号)规定,当前我市拟储备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配售价格较同地段商品房有一定折扣,现在市辖城区范围内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入库的家庭后续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优先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现将轮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9159时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在桂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ps.okguilin.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申请;

                       

(二)线下申请:持相关申请材料至荔浦市荔柳路240号房地产信息中心二楼线下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荔浦市辖城区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供应,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购家庭为荔浦市辖城区范围内常住家庭;

(二)申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三)荔浦市辖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

(四)主申请人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在荔浦市辖城区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无违反《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材料

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的家庭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由受理机构核验,并在配售前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一)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承诺授权书;

(四)法律、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轮候规定

(一)申请轮候通过的家庭列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并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核验不通过的家庭,由受理机构在核验不通过当日告知理由。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后,轮候家庭可以优先购买,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单位按照排序通知与房源数量同等规模的轮候家庭完善证明材料,通知时间不晚于选房前10个工作日。配售流程按照《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轮候家庭接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单位通知后,轮候家庭未按要求完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并按排序依次递补轮候家庭。

(四)轮候家庭接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单位通知后,轮候家庭放弃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保留其轮候资格,但排序移至最末,并按排序依次递补轮候家庭。选房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购房的,按照《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轮候家庭完成选房后仍剩余的房源将面向社会公开配售,按照《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轮候家庭在轮候期间可以主动向受理机构申请退出轮候,主动退出轮候不影响再次申请轮候。轮候家庭在轮候期间有购买商品房、工作地变更等不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情形的,应当主动告知受理机构退出轮候。

六、咨询电话及过程监督

(一)咨询电话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窗口:0773-7210678

(二)过程监督轮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设立监督邮箱和电话,市民如发现未按原则实行轮候的,可将材料发送至监督邮箱或拨打监督电话提出投诉或建议;监督邮箱:fczx7223818@guilin.gov.cn;监督电话:0773-7223818

附件:1.荔浦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解答

2.荔浦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材料清单

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2025915

附件1.荔浦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解答.docx

附件2.荔浦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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