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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廉租住房申报条件及租金标准

2025-11-04 09:00     来源: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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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廉租住房申报条件
  2. 符合《荔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
  3. 户籍要求:在荔浦县城没有购房的荔浦籍人员(农村户籍人员须在县城稳定就业一年以上,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
  4. 收入要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及以下。
  5. 车辆要求:非营运私家汽车限额标准为新车购买价5万元及以下。
  6. 名下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二、租金标准

1.低保家庭:一房一厅71/   两房一厅89/

2.低收入家庭:一房一厅142/  两房一厅178/

三、廉租房房源分布

1应家冲廉租房小区

2.通塔巷廉租房小区

3.黄寨力居廉租房小区

4.黄寨力居祥和廉租房小区

四、办理地点

荔柳路240号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二楼保障办(电话:721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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