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国有产权交易 > 产权交易项目

龙怀乡人民政府门面 公开招租公告

2025-03-26 10:45     来源: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批准,现对以下政府门面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 门面地址:荔浦市龙怀乡三河街8号

2. 门面面积:2处面门约40平方米

3. 现状描述:简装(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4. 租赁用途:商业用途,经营范围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城市规划要求,不得从事餐饮、娱乐、污染性行业。 

5. 租赁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视情况优先续租。 

二、招租条件

1. 租金要求: 

   租赁价:现场议价(不含水电费等)  

2. 竞租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 

三、招租方式

1. 公告平台:荔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板块(网址:http://www.lipu.gov.cn/)、龙怀乡人民政府(地址:荔浦市龙怀乡三河街8号 ) 

2. 竞价方式:现场议价

3. 时间安排: 

   公告期: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4日

   现场踏勘:公告期内(地址:荔浦市龙怀乡三河街8号 ,联系电话:7219108) 

   报名截止:2025年4月14日17:00前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需)。 

2. 报名地点:荔浦市龙怀乡人民政府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地址:荔浦市龙怀乡三河街8号)。 

3. 咨询电话:7129108(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五、注意事项

1. 承租人需自行承担装修、消防审批等手续及费用,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备案。 

2. 不得转租、分租或改变约定用途,违者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3. 租金按签订合同约定支付,逾期未缴视为违约。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2. 招租方对本次招租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招租方(盖章):荔浦市龙怀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