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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荔浦市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8-19 11: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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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3)〔2025〕10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的国有农用地0.2903公顷(果园0.0258公顷、乔木林地0.0001公顷、灌木林地0.0980公顷、其他草地0.0197公顷、坑塘水面0.1467公顷),共计0.2903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市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你市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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