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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荔浦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为推动荔浦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学细悟,筑牢法治信仰之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
(一)带头深化理论学习,把握核心要义
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通过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年内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进行深入研讨,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积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关于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的通知》(桂宣字〔2024〕137号)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本人带头作专题辅导,分享学习心得,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不断提升全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延伸宣传触角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生态文明宣传相结合,深入企业、社区、乡村,结合“党旗领航·联合服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广泛普及法治理念和环保知识,引导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社会、融入人心,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厉行法治,聚焦主责主业,在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务求实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在制定《荔浦市荔浦河水质提升攻坚工作方案》等重大政策、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时,始终将合法性、合规性作为前置条件,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党旗领营·联合服企”活动,组织“服务企业志愿服务队”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环保法律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依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分类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以督促整改为主,避免简单处罚。严格执行涉企检查计划管理,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在环评审批中,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又依法高效服务,全年完成审批37项、登记备案108项,支持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项目落地,依法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隐性壁垒,促进资源要素依法自由流动。在促进新业态规范发展方面,密切关注生态环境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动态,坚持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重,依法审慎开展监管,既为其健康发展留足空间,又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强化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安全稳定
我局深刻认识法治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人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协同。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改革措施,如深化“放管服”改革、排污许可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坚持于法有据、依法推进,确保改革举措在法治框架内有序实施,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保障社会稳定。二是在法治轨道上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健全环境信访投诉依法处理机制,全年依法妥善办结环境信访件147件,群众满意率持续提升。加强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全年组织开展涉重金属、危险废物、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改问题57个。加强命案预防治理关联领域工作,强化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积极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醒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增强防范意识,守护财产安全。三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全年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三)严格依法履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始终牢记职权法定原则,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一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均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经法制审核,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合同签订、争议解决等方面听取专业法律意见。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款43.64万元,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专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项目等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
三、健全机制,压实法治责任,在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上精准发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如研究部署年度普法计划、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督查整改法治保障等事项。
(二)健全制度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公文处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一系列内部规章。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制度的“立改废释”,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强化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注重考察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各类法治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四)抓实考核督察。将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对各股室、下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内部法治建设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认真对照上级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学细悟,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二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每一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快推进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科技赋能法治监管水平。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涉企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服务。四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普法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五是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保障。 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更加深度融合,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荔浦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桂林市荔浦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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