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对照落实《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法制监督,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原则。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应用信息共享、覆盖全市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项目审批新机制,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荔浦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明确行政审批相关事项。2025年,认真梳理各审批单位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目录,编制各目录子项办事指南,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并公开信息。在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效率提升方面持续提质增效。三是加强行政审批监管。联合市政务服务中心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市审批单位窗口人员开展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操作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完善宏观调控。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深入贯彻《政府投资条例》,加强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2025年,共审批项目51个,备案项目184个。二是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理清政府权责,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便捷、灵活、透明、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2、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一是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积极营造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优良环境,以更大更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收费行为,制定出台《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荔浦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减轻机动车停放经营收费单位审批负担,提升服务效能。二是认真做好价格认定,优化“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2025年价格认证受理业务总量39件,涉案金额204.2万元。其中刑事案件37件,金额20.96万元;行政案件1件,金额0.08万元;涉纪案件1件,金额183.16万元。
(三)优化公共服务
1、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一是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我局经认真梳理现有的政务服务事项,列出清单,依照上级要求制定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本单位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是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我局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办事效率最高’目标,不断简化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精简办事手续和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方便企业与群众办事创业。三是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并联审批”。我局与市政务中心双牵头推行在线平台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个审批部门的,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照“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与各并联审批单位集中高效地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并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及时更新调整了相关内容。
(四)着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强化组织制度建设,推动信用监管机制完善等夯实基础的举措,抓好统筹协调,形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方式,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失信约束制度,规范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辖区内最近3年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截至2025年12月,共完成自然人、法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归集9233条,其中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932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依法行政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待规范;二是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的深度不足,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及法治建设经费足额保障。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公示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培训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制定新制度、新政策、新法规学习培训计划,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开拓思路、创新机制,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建立规章,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机制,重点把好“合法关”、“程序关”和“责任关”。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创新服务,依法审批。按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实行“阳光”审批,进一步简化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依规办事、强化监管。同时,创新服务方式,实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制定可操作服务规范和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
(四)规范程序,全面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继续推进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信息、行政权力清单等公开透明,同时规范日常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