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

龙怀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2-12 11:05     来源:荔浦市龙怀乡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龙怀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荔浦市人民政府:

现按要求将本单位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切实发挥乡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乡党委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通过健全完善依法治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实施、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汇报,分析研判形势任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推进。

在理论武装方面,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学习不仅停留在读原文、听报告层面,更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交流讨论,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推动落实的举措。同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乡上下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在制度建设方面,持续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机构职能调整实际,对乡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梳理与规范,确保每一项行政职权于法有据、边界清晰、运行透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公布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升政府履职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注重将权责清单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有机衔接,推动清单从“纸面”落到“地面”,真正成为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履职风险的重要依据。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全乡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的理解把握,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实践的强大动力。学习宣传不仅面向机关干部,也延伸至村“两委”成员、网格员、村民代表等基层骨干,力求实现法治理念在基层治理末梢的有效传导。

注重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学习培训。通过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开展案例教学、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和感染力,推动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法律至上、权责法定、程序正当、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培训内容注重贴近实际、服务实战,重点讲解征地拆迁、矛盾调解、执法程序、合同审查等高频涉法场景,帮助干部掌握依法履职的基本方法和操作规范。

同时,全面实行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日常管理,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注重培育执法文明意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兼顾情理法相统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还积极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建设,推动全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自觉参与法治学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建立学法档案、开展法治知识测试、组织法治心得交流等形式,巩固学习成效,防止流于形式。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执行,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责任明确。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民意、汇集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可接受度。公众参与环节不仅限于发布公告,还包括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确保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得到充分表达。合法性审查由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独立完成,确保决策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避免出现违法决策。同时,强化决策执行的跟踪问效和后评估机制,确保各项决策落地见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严把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各个环节。坚持“三统一”制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增强文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起草过程中注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文件内容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合法性审核聚焦权限、程序、内容三个维度,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超越职权、违反上位法、增设义务或减损权利等情形。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定期对现行有效文件进行评估和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发展不适应的内容,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全面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持续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构建以内部法制机构为主体、外聘专业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复杂信访问题处理、突发事件应对等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并吸纳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确保政府行为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律顾问不仅提供事后审查,更注重事前介入和事中参与,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题咨询等方式,提升服务的系统性和前瞻性。通过法律顾问的深度参与,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精准度和可靠性,为政府科学履职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询问质询、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制度,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内容涵盖财政资金使用、惠民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进展、行政执法结果等重点领域,形式上注重通俗易懂、便于获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公正,有效遏制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始终在法定权限和程序范围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做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裁量适当、行为规范。积极探索便民高效、服务导向的执法模式,优化执法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坚决纠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态度粗暴、推诿扯皮、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执法公信力。执法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明白“为何罚、罚多少、如何改”,增强执法的说服力和认同感。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整体效能。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任务。结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普法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乡村广播、宣传栏等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内容注重贴近群众生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法治宣传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守法自觉。同时,注重培育基层法治文化,支持村居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积极配合上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支持复议机关依法履职,确保行政复议渠道畅通、运行高效。健全由政府负总责、司法所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规范调解程序,提升调解质效。调解工作注重情理法融合,既讲法律底线,也顾人情常理,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同时,改进信访工作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框架内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提升能力,构建起覆盖全乡、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重结果、轻程序”的惯性思维尚未完全扭转,面对复杂矛盾时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而非法律途径解决,反映出法治素养与岗位要求尚有差距。

(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宣传内容有时偏重条文解读而缺乏场景化应用,面向不同群体的分众化、差异化普法策略尚不完善,导致部分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不足,“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依然存在。

(三)基层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专业人才缺乏,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关键岗位人员多为兼职,难以投入足够精力,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整改措施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我乡将持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二)强化培训教育。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能力建设,通过系统培训、实践锻炼、考核激励等多种方式,提升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精准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突出实战实用导向,围绕高频涉法事项开发课程,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探索方言普法、情景剧、法治故事会等接地气的方式,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准入、培训、考核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调解资源下沉、力量整合、流程优化,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龙怀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龙怀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