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0日 |
| 标 题:荔政办发〔2023〕18号 关于印发荔浦市2024年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荔政办发〔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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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荔政办发〔2023〕18号
──────────
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荔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荔浦市2024年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实施》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荔浦市2024年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规范罗汉果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确保罗汉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转型升级、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多元投入、特色兴业”的原则,立足我市实际,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罗汉果特色产业。坚持市场导向和绿色发展,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引导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罗汉果全产业链,做大做强罗汉果特色产业,建立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一)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积极参与发展罗汉果产业,助力荔浦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全市2024年计划面积25000亩左右,种植加工总产值达到3亿元。
(二)全面推广罗汉果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积极推行罗汉果生产过程“六统一”,大力推广应用罗汉果组培脱毒苗等优良品种,地膜盖膜栽培,合理密集,水肥一体化,推广“三诱”(诱虫灯、诱虫板、性诱剂)绿色植保技术防治病虫害,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
(三)突出罗汉果育种、育苗、种植、加工、流通、销售的完整可控的罗汉果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100%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打造罗汉果绿色品牌,推动科技创新、休闲观光、配套农资生产和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带动我市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三、扶持对象
参与荔浦市罗汉果产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和扶持对象,项目实施主体须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农户的内生动力,带领农户发展产业增收。鼓励在失管果园且坡度不超过25度的岭地发展种植罗汉果;未经林业部门审核批准,擅自砍伐林木种植罗汉果的,不予补偿,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基本农田种植罗汉果,不予奖补。
四、联农带农机制
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保底订单农业带动模式,在荔浦辖区范围内积极建立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标准化基地,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由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农户组建产业联合体统一创建,生产过程中实行“六统一”;以销售产品、带种带养、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财产性收益、技术培训指导、入股分红、提供社会化服务、品种改良、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方式,与农户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增加收入。
五、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基地创建项目
1.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植与荔浦签订罗汉果精深加工战略合作协议的龙头企业供应的罗汉果脱毒种苗,签订保价回收合同,在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跟踪服务指导、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给予620元/亩补助;
2.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植其他公司或合作社供应罗汉果种苗的,给予320元/亩补助;
(二)实施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新型经营主体2024年发展罗汉果种植规模达到连片50亩以上,实施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项目的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给予300元/亩补助。
以上两个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符合条件的,先申报先解决,年内补助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不足部分从第二年提前批资金优先协调解决。
(三)山地轨道运输项目
新型经营主体在罗汉果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山地轨道项目,新安装自走式山地轨道运输机,包含驱动传动装置、载物货厢、轨道,轨道长度≥100m,额定装载质量≥200kg,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82号)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执行,原则上单台套补贴不得超过3万元。
(四)农业保险
将罗汉果产业项目纳入农业保险目录,由新型经营主体和乡镇动员新型经营主体社员自愿购买罗汉果产业保险,自行承担保险自筹部分费用,降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农业保险政策相关规定,每亩罗汉果保费为50元,自治区补贴30%,地方财政和农户统筹协调解决70%。
六、奖补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由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村、乡(镇)组织验收,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复核验收合格后,报市财政审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七、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八、项目运作方式
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联合体)保底订单农业带动方式,组织社员建立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生产过程中实行“六统一”。
(一)统一信息管理。有意愿发展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的社员,凭有效证件到相关合作社登记信息,确定当年种植面积并订购种苗。
(二)统一种苗品种。示范基地栽种的罗汉果种苗必须是无菌脱毒苗木,并签订保价回收协议。
(三)统一主要农资等生产资料。为防止农残超标、保证果品质量,推荐使用有机肥、大化肥,不得使用高毒农药。
(四)统一技术标准。为使示范基地达到高产优质,免费向生产者提供技术培训指导,发放技术资料。
(五)统一销售。按保价回收协议要求,统一收购生产者种植的罗汉果鲜果。
(六)统一保险。为降低罗汉果种植风险,将罗汉果产业纳入农业保险目录,减少因自然灾害和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奖补的流程
(一)奖补对象申请项目
新型经营主体根据本方案有关规定,在组织社员完成罗汉果种植且成活率达90%以上的;连片50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项目,新建有砖混水泥结构蓄水池或安装钢化塑料蓄水桶或不锈钢蓄水桶,有配肥池和配肥桶,安装有滴灌或喷灌喷头,能正常喷(滴)水、喷(滴)肥的,以村为单位,向种植地所在村委会提出奖补申请,如实填报社员和种植示范基地相关信息,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如与上级其他奖补有重复的,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申报一次奖补,不得重复申报。
(二)村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把关
村委会在收到项目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对申请奖补项目的真实性和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将核实无误的《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或《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水肥一体化申报汇总表》,在行政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
(三)组织验收和核查
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将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核查表》或《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水肥一体化核查表》并在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派出核查组随机抽查,抽查过关后,按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公告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验收结果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市、乡镇、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市项目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五)资金拨付
对验收合格并经公示公告无异议的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填报《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资金拨付申请表》、《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报账清单》或《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水肥一体化资金拨付申请表》、《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水肥一体化报账清单》,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审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拨付补助资金。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罗汉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全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的组织协调及项目日常工作推进,协调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的种植技术培训指导工作,示范基地的数据采集和比对,针对气候条件、环境特点、种质资源,积极探索适宜我市罗汉果高产优质种植模式,帮助解决罗汉果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关键难题,为全市罗汉果加工原料生产和乡村产业兴旺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罗汉果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严把种苗质量关。市罗汉果产业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从源头抓起,严把罗汉果种苗质量关,对每批罗汉果种苗进行检查,避免携带有病毒病的罗汉果种苗流入荔浦罗汉果种植基地;对群众反映的罗汉果种苗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取证,并妥善协调处理。
(四)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市级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新型经营主体在项目创建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归档。归档材料主要包括:本级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培训的通知、签到册、会议记录及相片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项目创建申报验收材料,市本级发布的相关技术意见,媒体宣传报道的相关视频、信息报道、推文等,财务报账的资金拨付凭证及佐证材料等。
(五)强化监督指导。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各级工作人员在罗汉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请表(社员)
2.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请表(新型经营主体)
3.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3-1. 公示(村级、自然屯或村民小组同步公示模板)
4.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验收表
4-1. 公示(乡镇级模板)
5.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复核验收表
5-1. 公示
6.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6-1. 公告(村级、自然屯或村民小组公告模板)
6-2. 公告(乡级模板)
6-3. 公告(县级模板)
7.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资金拨付申请表
8.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报账清单
附件1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申请表(社员)
乡 村 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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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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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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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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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类型 |
合作社社员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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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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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种植地点 |
种植时间 |
生产规模(亩) |
申请补助规模(亩)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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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 |
行政村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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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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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本生产单位(人)自愿参与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项目,并遵守项目生产的有关规定,在此次申报项目过程中,申请的内容、规模和所附资料均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按手模): 年 月 日 | |||||||
备注:1.本申请表由参与产业联合体的生产者向所在合作社填写申报,申请者类型为:合作社社员。
2.申请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罗汉果保底价种植回收合同、租地合同复印件(属于流转性质的提供)、银行一卡通账号。(此表由合作社负责存档)
附件2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请表
(新型经营主体)
申报单位: 乡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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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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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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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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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类型 |
新型经营主体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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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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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种植地点 |
种植时间 |
生产规模(亩) |
申请补助规模(亩)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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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乡(镇)种植示范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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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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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本生产单位自愿参与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项目,并遵守项目生产的有关规定,在此次申报项目过程中,申请的内容、规模和所附资料均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按手模): 年 月 日 | ||||||||
备注:1.本申请表由参与产业联合体的生产者填写,申请者类型为:以与政府签订罗汉果精深加工战略合作协议的龙头企业合作的新型经营主体单独填报一个申请表格。
2.申请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罗汉果保底价种植回收合同、
租地合同复印件(属于流转性质的提供)、银行一卡通账号。(此表由合作社汇总整个村社员种植面积后向所辖行政村提出申请)
— 1 —
附件3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基地名称: 村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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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乡) |
村 |
屯 |
生产者姓名 |
联系电话 |
种植规模(亩) |
是否为脱贫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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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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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公 示
(村级、自然屯或村民小组同步公示模板)
现将 村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信息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村委会, 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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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验收表
乡(镇)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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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申报奖补验收(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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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者姓名 |
种植地点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申报的规模(亩) |
核定的规模(亩) |
验收结果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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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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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复核验收意见及签名:
乡(镇)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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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公 示
(乡镇级模板)
现将荔浦市 乡(镇) 村、 村、 村等 个村共计 个生产者 亩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验收结果信息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验收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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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复核验收表
核查组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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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者姓名 |
种植地点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申报的规模(亩) |
核定的规模(亩) |
核查结果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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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组成员签名:
记录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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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1
公 示
现将荔浦市 年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抽查复核验收结果信息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773-7223961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复核抽验汇总表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1 —
附件6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 示范基地名称: 乡(镇)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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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者姓名 |
种植地点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奖补标准(元/亩) |
奖补总面积(亩) |
奖补总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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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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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1
公 告
(村级、自然屯或村民小组公告模板)
现将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 村委, (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荔浦市 乡(镇) 村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2
公 告
(乡镇级模板)
现将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荔浦市 乡(镇)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3
公 告
(县级模板)
现将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773-7223961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
资金拨付申请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 内容 |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经荔浦市人民政府批准, 合作社组织实施, 乡镇等 个村 户农户在荔浦市辖区内实施了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经核实共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 亩,每亩按 元奖补,合计申报 元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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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依据《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文件, 合作社组织了 乡镇 个村 户农户实施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经乡村两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情况属实。符合奖补要求,同意按每亩 元奖补,发放奖补资金共计 元。
(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
报账清单( 镇第 批)
填报单位(公章): 乡镇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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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单位 |
财政资金计划安排金额(元) |
本期拟发放资金(元) |
本期申请报账金额(元) |
有效凭证金额(元) |
审核同意报账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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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罗汉果全产业链扶持项目示范基地报账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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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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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乡镇负责人签署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人员签署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市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附原始凭证:
— 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