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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5〕6号 签发人:唐定民
新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新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市政办函〔2025〕36号)及《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荔浦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荔政办发〔2025〕11号)要求,扎实推进新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摸清新坪镇“三农”家底,客观反映“三农”发展新形势、新特征,为新坪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建设农业强镇提供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荔浦市新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荔浦市新坪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新坪镇人民政府。
普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主要内容和具体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专班组长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职能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专班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列入新坪镇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序列,待普查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普查期间,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共同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普查职责。工作专班成员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镇普查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普查方案落实、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资料归档等工作,协调对接市普查工作专班,提供农业生产相关基础资料,配合开展普查数据核查;镇宣传干事负责统筹普查宣传工作,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广播等渠道普及普查知识;各村(社区)普查员开展入户登记、信息采集,动员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协调解决普查现场遇到的矛盾问题。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镇财经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负责和协调。
(三)强化普查保障。按照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上级拨付到账的普查经费按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专班要定期督促指导,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普查工作中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指导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安全、准确、有效。
(三)创新方法手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小组会议、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范围、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主动配合普查工作,营造“人人支持普查、人人参与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应立即成立本级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由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可涵盖村(社区)“两委”相关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及熟悉村情、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或村民代表。村级工作专班在镇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村(社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调配、宣传动员、问题协调与进度督促,确保普查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附件:新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新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唐定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易东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廖祖存 镇党委副书记
韦波祥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申燕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韩开洋 副镇长
陆玉鑫 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陈文鑫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富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蔡明倩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苏木兰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谢益民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负责林业)
周景辉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负责水利)
陆青华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负责集体经济)
林素贞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负责畜牧)
洪艺文 镇宣传干事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分管领导易东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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