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龙怀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2日 |
| 标 题:龙政发〔2025〕1号龙怀乡人民政府关于刘桂兰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龙政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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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发〔2025〕1号
龙怀乡人民政府
荔浦市龙怀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刘桂兰同志根据市人社事聘〔2024〕204号文件批准,聘用为荔浦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现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同意刘桂兰同志转正。时间从2025年7月起计算。
附件:转正名单及聘用单位
龙怀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转正人员名单及聘用单位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聘用单位 |
岗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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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桂兰 |
女 |
荔浦市龙怀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
专技岗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龙怀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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