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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2号)等文件,2025 年12月23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现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以该鉴定书为依据,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做好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及运行管护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荔浦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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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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