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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要求,以“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为目标,将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 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构建 “班子领导、集体推进、纵横联动、齐抓共管” 的工作体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内容8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4 期,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员系统学、股室联动学的 “三学联动” 模式。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由法律顾问对决策事项的权限、内容、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全年共对11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 100%,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
1.优化执法计划管理。结合辖区企业分布特点,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涵盖矿山、危化品、烟爆、工贸等行业,将27 家重点监管企业纳入全覆盖检查范围,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全年共检查企业99家次,立案11件,罚没款80.792万元,行刑衔接移交案件2件。
2.严格落实执法 “三项制度”。将法制审核范围扩大至所有行政执法决定,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组建法制审核团队,配备律师顾问审核人员1名。全年审核案件11起,法审意见采纳率100%,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率均为0。
3.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裁量权基准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准确适用基准。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对同类违法行为统一裁量标准,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
4.运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内外结合、全程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全年组织执法监督检查2次,评查执法案卷6卷,发现并整改问题1个。二是拓展外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接受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2025年共核查处置群众举报线索15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8起。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对执法规范、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执法违法、问题突出的予以问责,推动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3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覆盖群众1万余人次。聚焦执法全过程普法,在执法办案各环节,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相关法律依据、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全年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1000余人次。针对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案例解读等方式普法。强化重点群体普法,针对企业、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110余次,有效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安全素养。
1.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仍存在 “重业务、轻法治” 倾向,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工作中,存在 “重实体、轻程序” 的现象。
2.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形式仍以发放传单、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为主,针对危化品储存、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定制化普法内容较少,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知晓率不足。
3.法治队伍专业能力薄弱。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培训针对性不强,缺乏危化、矿山等专业人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4.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数据尚未实现互联互通,“互联网 + 监管”覆盖面不广,非现场执法占比低,传统 “人海战术” 监管模式仍未根本改变。
1.政治站位不够高。未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认识法治应急建设的重要性,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停留在表面,缺乏长远规划和系统部署。
2.系统思维不够强。对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业务的内在逻辑把握不准,未能构建“法治 + 业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制度供给和流程设计存在短板,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3.人才培育机制不健全。对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缺乏战略规划,未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培训内容与执法实际需求脱节,导致专业执法力量短缺。
4.面对数字化治理趋势,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对智慧执法、数据共享等新型监管模式探索积极性不高,缺乏打破传统工作模式的勇气和举措。
局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与应急管理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 次,解决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等重点难点问题 6 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对执法计划制定、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全年未发生违规干预执法活动的情形。
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参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题学习6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推动建立“执法+普法”融合机制,在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带头开展“以案释法”活动6场。
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围绕危化品、矿山等重点行业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开展专题培训,全局今年新增8人取得《行政执法证》,现有23人持《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了亮证执法。积极向上级争取执法编制,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缓解执法人员偏少、身兼多职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素养和学用结合能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围绕危化品、矿山等重点行业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开展专题培训,2026年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到先进地区交流学习,提升专业执法能力;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执法编制,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缓解执法人员偏少、身兼多职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调查、审核、处罚等全流程管理,确保每一起执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健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破解执法衔接不畅问题;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坚持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大案卷评查力度,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执法车辆、经费和装备缺乏的问题,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确保综合检查、专项执法、联合检查等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同时,加大对新业态、新产业的普法力度,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
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对企业隐患整改实行“一对一”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
荔浦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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