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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1-26 10:30     来源:荔浦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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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南方砂糖桔产业联盟协会:

根据检查发现,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3日对你单位涉嫌连续五年未参加年检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连续五年未参加年检的违法行为属实。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代码库信息证实,荔浦市南方砂糖桔产业联盟协会属于荔浦市民政局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2.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年检年报系统中显示荔浦市南方砂糖桔产业联盟协会2020年度至2024年度连续五年未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你单位连续五年未参加年检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依据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 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荔浦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荔浦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荔浦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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