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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支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荔浦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补助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荔浦市村级防疫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我局对2024年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费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后先后收到蒲芦、茶城、东昌、大塘、花篢等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及各村动物防疫员反映情况,认为我单位考核评分方法有不当之处,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强制免疫病种共有猪O型口蹄疫、牛O-A型口蹄疫、羊O-A型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病、家禽禽流感等5个病种,在考核免疫密度评分不能只以禽流感一项免疫密度是否达90%以上扣减免疫密度总分40分,而是需要将免疫密度总40分的分值,分为5个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密度,即每一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分值为8分。为此我单位予以采纳,现将重新评定后,重新核算各村防疫员考核评分和补助情况如下:
全市83名防疫员,对抽查到的47名村级防疫员重新评分后,90分以上34人,70—90分13人,其余36名未抽查到的防疫员按90分以上核算劳务补助。全市83名防疫员中,应当发放固定补助、秋防集中补助、兼管村补助、免疫注射补助等4项补助合计29.6056万元。现对13人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上-90以下的防疫员,扣除相应免疫注射补助费共计0.268149万元,实际需要发放补助费合计29.337451万元
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8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73-7221940,0773-7213556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386号
邮政编码:546600
电子邮件:lpsnyncj@guilin.gov.cn。
附件:1. 荔浦市2024年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6月-11月)固定补助发放表
2. 荔浦市2024年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集中补助发放表
3. 荔浦市2024年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兼管村补助发放表
4. 荔浦市2024年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补助发放表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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