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5号)文件精神,对不裁员、少裁员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20年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名单且符合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5%。如存在欠费的,补缴上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返还比例为上年度应缴失业保险费的60%。
截止6月,我市累计105家企业获得稳岗返还资金,共100.25万元,惠及职工5018人。其中,62家企业获得2019年度稳岗返还资金,共77.3346万元,惠及职工3868人;43家企业获得2020年稳岗返还资金,共22.9109万元,惠及职工1150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