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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黄俊刚等同志为荔浦市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中心调解员的通知
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各基层调解组织:
为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协调规定》、《基层调解员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和桂林市基层调解员管理规定,经研究选聘黄俊刚等四名同志为荔浦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具体名单如下:
黄俊刚 荔浦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兼职调解员)
潘晓明 荔浦市总工会工作员
潘银姣 荔浦市总工会工作员
徐艳兰 荔浦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员
荔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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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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