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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财政预算报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报表
表一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表三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表四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五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六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表七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九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表十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表十一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十二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十三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
表十四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十五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 荔浦市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十七 荔浦市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十八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十九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
表二十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十一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二 荔浦市本级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十三 荔浦市本级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四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
表二十五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十六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七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预算表
(五)其他报表
表二十八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二十九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表三十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表三十一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表
表三十二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表
第三部分 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七部分各项财政专项资金
第一部分 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24日在荔浦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荔浦市财政局局长 张海虹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48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81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147万元、调入资金5,18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075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9,619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6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56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0万元。
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86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4,866万元。
1.组织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1年组织财政收入94,1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5%,同比增加4,923万元,增长5.5%,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68,002万元,同比减少2,100万元,下降3.0%;财政部门组织收入26,100万元,同比增加7,023万元,增长36.8%。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3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5%,同比增加7,107万元,增长14.1%,其中:税收收入29,536万元,同比减少485万元,下降1.6%;非税收入27,856万元,同比增加7,592万元,增长37.5%,非税占比48.5%,同比上年决算提升了8.2个百分点。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5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3%,同比减少9,802万元,下降3.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86万元、国防支出1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537万元、教育支出46,8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55万元、农林水支出31,6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5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2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28万元、金融支出2,7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2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0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9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我市上级补助收入198,147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944万元,下降7.0%,其中:返还性收入8,31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增加248万元,增长3.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884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403万元,下降5.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946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789万元,下降16.3%。
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70,272万元,支出进度为85.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38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117万元,本级组织收入27,8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6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2,93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45,133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1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620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1,446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年滚存结余22,154万元,本年收入13,480万元,支出10,19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284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5,438万元。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年滚存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7,171万元,本年支出27,17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0万元,累计滚存结余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是由单位和个人缴纳,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责任。2021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2,244万元,利息收入16万元,转移收入201万元,缺口14,71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599万元)全部由财政兜底。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008万元,为荔浦县民用爆破物品专营公司上缴利润收入32万元、广电网络股份转让收入1,976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00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008万元。
收支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021年,我市举借地方政府债务31,67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6,0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新增一般债券3,075万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再融资专项债券4,6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券;新增专项债券18,000万元, 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
政府债务还本。2021年,我市减少债务本金(含置换、核销等)10,624万元,其中:本级资金偿还24万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券10,600万元。
政府债务余额。2021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209,713万元,同比增加21,051万元,增长11.2%,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84,27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25,437万元。
政府债务限额。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89,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2,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07,600万元。2021年拟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1,0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3,07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8,000万元。2021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上级财政部门尚未核定。
以上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2021年财税主要工作
(一)聚焦组织收入,多管齐下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收入组织与税源培育两手抓。继续关注税制改革变化,认真研究,及时应对,应收尽收,减轻政策的影响;进一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级投入资金5,46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1,512万元、争取债券资金8,000万元,共14,972万元,扶持、激励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培植财源打基础。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财税政策,把握上级资金投向,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我市收到各类财政补助资金196,028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1,075万元,支持我市园区基础设施、公立医院项目建设和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等。
三是全面盘活资产、资源和资金。加快土地出让和处置工作,实现新增土地出让收入24,225万元;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实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546万元;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7,3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保”、重大项目等刚性、急需支出,进一步弥补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福祉。
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按照先“三保”、后其他的顺序,每月发放工资后,根据库款情况优先保障基本民生、运转资金,再按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全年“三保”支出149,315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65,413万元、保运转支出4,900万元、保民生支出79,002万元。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工资按月正常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村级事务等民生支出有效保障。
二是竭力保障民生福祉。全年民生类科目支出210,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
——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教育经费支出46,842万元,完善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确保我市公办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收入水平;持续对中小学校舍安全、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投入,改善各学段学校办学条件;投入生均公用经费4,547万元,保障各学段学校正常运转;发放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7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886万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9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5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207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43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28万元,完善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支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全年卫生健康支出44,956万元,保障了居民享受更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投入4,200万元,全面落实疫情隔离防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投入19,256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投入2,692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年人均74元提高到79元,投入重大公共卫生资金426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公共卫生服务效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的防控能力。
——支持社会保障逐步健全。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0,193万元;拨付就业资金支出1,205万元,加大了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扶持,群众就业工作成效提高;兑现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54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03万元、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定补1,900万元,全市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支持“三农”事业多元发展。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958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71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819万元、退耕还林补贴42万元,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筹措资金47万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拨付2,637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筹措资金2,118万元扶持一事一议项目287个、筹措资金650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3个、筹措资金330万元扶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个等,这些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实施,着力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推进了乡村振兴步伐。
——支持文旅事业相互融合。拨付425万元用于22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投入94万元用于文化馆(站)、图书馆免费开放;支持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基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电影图书下乡,满足广大人民不同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支持公共安全持续稳定。全年公共安全支出14,537万元,用于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支持公安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建设,支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谐。
三是靶向重点难点,全力支持打好攻坚战。
——支持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扶贫专项资金共投入7,227万元,重点投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等方面,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支持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投入4,306万元用于城乡村保洁、垃圾清运等支出,投入356万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投入487万元用于污水管网改造等,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拨付138万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促进节能减排;支持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支持防范重大风险攻坚,财政风险有效管控。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时偿还债务本息。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Ⅳ级风险事件,债务付息未超过预算支出的10%,债务风险控制在绿色安全区域。
(三) 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2021年3月5日,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成功上线运行。目前所有预算单位、人员基础信息、项目库信息、预算执行支付、会计核算、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等汇为一体,形成一套完整的操作体系,实现资金使用全程监管。
二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全市62个市直单位和13个乡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筛选153个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再评价工作,累计评价金额43,0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8%;完成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和革命老区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累计评价金额107,460万元。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通过线上交易完成采购1,705笔,预算金额2,367万元;完成招标项目采购金额10,423万元,节约资金220万元,节约率为2.1%。完善财政评审制度,严控项目评审质量,完成预算初审项目118个,核减4,480万元,核减率4.2%,节约评审费107万元;送审中介评审项目158个,审减10,342万元,审减率9.5%;完成结算评审项目183个,审减金额4,667万元,审减率10.2%。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津补贴专项清理、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建立防范机制,严肃津补贴发放、收入组织的工作纪律。
各位代表、委员: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协的支持下,财税部门共同努力,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受诸多不利因素叠加影响,我市财政运行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财税规模体量较小,财力性转移支付基数少,刚性支出增长快,资金调度压力大,财政收支平衡越发艰难;二是财源建设支撑力还不强,兼顾风险防范和高质量发展的难度较大;三是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政府性债务化解任务艰巨;四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六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资产管理水平和配置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及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支持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融合;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以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收入预算;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有保有压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三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组织收入预算。
2022年,我市组织收入预算98,5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30万元,增长4.7%,其中:
(1)按收入级次划分:上划中央收入30,1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12万元,增长10.7%;上划区级收入10,5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11万元,增长10.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8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7万元,增长0.9%。
(2)按征收机关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74,6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635万元,增长9.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23,8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05万元,下降8.4%。
2.上级补助收入预算。
2022年,我市上级补助收入预算139,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041万元,下降14.2%,其中:返还性收入8,31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2.8%;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4,5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295万元,下降12.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7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74万元,下降46.9%。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022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0,7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29万元,下降2.0%,主要是提前下达需要兑付的上级转移支付减少了19,669万元,而本级安排的支出预算增加14,143万元,增长7.3%。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
2022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8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60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69,69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700万元、上年结余4,866万元,收入总计291,165万元。
2022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7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7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8,700万元,支出总计291,149万元。
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6万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安排情况。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一般性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本级一般性支出预算21,588万元,比上年预算压减2.9%;“三公”经费预算1,493万元,比上年预算压减3.7%;本级会议费预算316万元,比上年预算压减8.9%;本级培训费预算829万元,比上年预算压减3.2%。
(3)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情况。2021年提前下达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762万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762万元。
(4)部分重点领域支出初步安排情况。
——统筹安排工业发展基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发展、企业技改等,加快培育壮大产业新动能,持续稳定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安排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2,748万元,重点用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等,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统筹财力130,620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一是统筹安排42,292万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以及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发展;二是统筹安排52,978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与就业体系;三是统筹安排32,779万元,全力支持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四是统筹安排2,571万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1.政府性基金预算组织收入预算。
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组织收入117,342万元,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1,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8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9,911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万元、旅游发展基金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675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3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1,704万元、污水处理费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0万元、水库库区移民基金195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70万元、彩票公益金278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支出4,89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
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9,607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446万元、本级组织收入117,3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9万元。
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9,6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9,911万元、调出资金69,696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算14,607万元,支出预算10,84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765万元,累计结余29,203万元。
2022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预算28,232万元,支出预算28,23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10万元,主要是民爆公司预计上缴利润10万元。
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0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四、2022年财政工作计划
面对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影响,财政部门将迎难而上,确保收入质量和支出效能稳步提升。
(一)大力开源抓收,提升高质量发展动能。
一是大力培植财源。依托本地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高质量招商引资,培植稳定财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扶持园区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税收贡献度。
二是提高收入质量。压实税收征管及协税护税部门责任,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和分析调度,着力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做实财政收入,提高地方可用财力。
三是盘活各类资源。千方百计完成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存量资金清理等年度目标,增加财政保障能力。
四是全力争资争项。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性,明确争资争项目标任务和激励措施,非运转类项目资金努力向上争取,缓解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做好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规划,全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高质量发展效益。
一是压实“三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保”的保障序列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可用财力,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严格“三保”优先支付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能压尽压、该减尽减、可省尽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
三是合理安排项目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从上级专款中安排,对未确定资金来源和额度的项目不启动财评程序,超过来源额度的由单位自行筹措;加强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预算改革,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提升政府资源的统筹能力。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对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使用,增强调控能力。
二是提升预算安排的科学性。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提升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预算追加程序,坚持集体审批,坚持绩效管理。
四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预算评审,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
(四)严控财政风险,守牢高质量发展底线。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制定年度目标,加强动态监测,确保按计划完成化债任务,不进入红色预警地区;多渠道、全方位筹措资金, 尽快完成债务置换;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是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建立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限期收回;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大力做好促收工作,增加本级可用财力,量入为出,合理统筹使用资金,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加快支出进度,压缩财政结转下年支出,从开源和加快支出进度上解决财政暂付款产生的问题根源。
(五)加强绩效与监督,健全高质量发展机制。
一是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以最小化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
二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继续加大各类民生政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与透明度。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各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委员:新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担当作为,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贡献财政的智慧和力量。
第二部分 财政预算报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报表
表一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表三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表四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五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六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表七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九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表十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表十一 荔浦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十二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十三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
表十四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十五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 荔浦市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十七 荔浦市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十八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十九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
表二十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十一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二 荔浦市本级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十三 荔浦市本级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四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
表二十五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十六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七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预算表
(五)其他报表
表二十八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二十九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表三十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表三十一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表
表三十二 荔浦市及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我市获得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11,332万元(不含固定数额补助),同比减少19,438万元,下降14.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4,570万元,同比减少13,464万元,下降11.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762万元,同比减少5,974万元,下降46.9%。我市已将上级提前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纳入2022年政府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真实性,确保提前下达资金安排到位。
第四部分 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荔浦市2021-2022年政府债务有关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市一般债务收入9,07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6,0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新增一般债券3,075万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市专项债务收入22,6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4,6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券;新增专项债券18,000万元, 用于高新产业园区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
三、政府债务举债、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89,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2,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07,600万元。2021年拟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1,0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3,07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8,000万元。2021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上级财政部门尚未核定。
(二)政府债务余额。2021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209,713万元,同比增加21,051万元,增长11.2%,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84,27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25,437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三)政府债券收入及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我市举借地方政府债务31,67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6,0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新增一般债券3,075万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再融资专项债券4,6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券;新增专项债券18,000万元, 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
(四)政府债务还本。2021年,我市减少债务本金(含置换、核销等)10,624万元,其中:本级资金偿还24万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券10,600万元。
(五)政府债务付息。2021年,我市支付债务利息7,27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091元,专项债券付息4,184万元。
四、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209,7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84,27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25,437万元。分年度到期看:
2022年到期18,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70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
2023年到期42,25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870万元,专项债券24,387万元;
2024年到期13,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90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
2025年到期7,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10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
2026年到期13,1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130万元,专项债券3,000万元;
202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126,13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287万元,专项债券108,850万元。
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2022年,我市安排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0,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4,07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6,870万元,确保政府债务按时付息,切实维护政府良好信誉,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荔浦市及本级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万元,下降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1,4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万元,下降3.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市不安排出国学习考察,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7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3万元,增长9.0%。主要是我市全面聚焦建设桂林南部副中心城市、争创“西部百强县”、奋力打造“三个新荔浦”目标,预计公务活动增加。预算费用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部门及周边兄弟县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68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逐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贯彻落实“约法三章”。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9万元,下降71.3%,主要是司法局2009年购置的3辆一般执法执勤车报废,2022年拟购置3辆,保障业务正常开展。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报告有关名词的注释和指标口径说明
(一)财政收入。
1.组织财政收入:指决算年度内由税务局和财政等收入征收机构组织的上划中央收入、上划自治区收入、上划市级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总和。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指年度内可用于安排各项支出的所有收入,包括当年实现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以及上年结转到本年使用的专款和结余等。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税务局和财政等收入征收机构组织的缴入本级金库的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项税种的本级分享部分、各项地方税收、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上划“两税”:指缴入中央级金库的增值税中央分享部分、消费税的100%。
5.上划中央所得税:指从2002年起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缴入中央级金库的部分。目前所得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为6:4。
6.上划自治区收入:指按2005年开始实施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原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四个税种税收收入实行自治区与市、县共享,其中自治区分享部分缴入自治区级金库,作为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部分收入称为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为自治区与市县共享税收,自治区分享30%,市县分享70%(桂政发〔2018〕9号)。
7.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指2002年1月1日起国家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所得税收入中央与地方50:50分享,2003年起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分享60:40分享。地方上划的所得税收入大于中央下划的所得税收入的差额部分,由中央作为基数返还给地方。
8.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指1994年国家进行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的办法,原属地方支柱财源的“两税”收入(增值税的75%和消费税的100%)上划为中央收入,中央财政给予地方税收返还。
9.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指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提高价内征收的汽油、燃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国家以2007年地方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收入为基数返还地方。
10.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指按2005年开始实施的自治区对下级财政体制,四税收入上划自治区财政后,自治区对市县的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实行基数返还。
11.上级补助收入:主要包括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二)财政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指年度内,用财政总收入安排的所有支出,包括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和调出资金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年度内,用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的用于本级的支出。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
(三)财政预算。
1.年初预算:指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是指预算执行过程中经人大批准的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后的预算数。
2.部门预算:指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具体地说,部门预算就是由政府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法律文件。
3.专项转移支付: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上级财政指定项目和资金数额的补助。
4.年终结余与专项结转、净结余。
年终结余是指总收入与总支出的差额;专项结转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如资金下达的时间过晚,项目进度过慢等)当年没有拨出的资金,在第二年年初预算中继续安排的支出项目;净结余是年终结余扣除专项结转的余额。
(四)预算草案财政总收支的口径变化。
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财政总收支安排情况,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将上年结转项目预算列入财政总收支安排,因此2021年上半年结余收入包含了上年结转专款,此项收入预算安排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单独列为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反映。
(五)预算收支对比口径。
为准确反馈信息,预算报告中各部分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对比口径。
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的口径。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上级全年实际下达数;2021年预算草案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在人大会召开前,上级提前下达的数额。原因是:在编制财政收支计划时,对全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无法进行预估,为保证预算草案的真实、准确、合理和有效性,仅编列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2.“增长(下降)”的对比口径。
(1)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中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财政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均与上年完成数对比。
(2)2021年预算草案中,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与上年执行数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与上年年初预算数对比。原因是:各口径收入年初预算数是在上年执行数的基础上,依据对增减变动因素的分析来考虑安排的,因此年初预算数可与上年执行数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数不包括上级未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而上年执行数包含了这部分支出,因此两者不具有可比性。
二、预算报告中涉及主要科目说明
(一)收入类。
1.税收收入: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规定征收的各类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
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3.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
(二)支出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具体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与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对外联络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网信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现役部队、国防科研事业、专项工程、国防动员、其他国防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缉私警察和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业的支出。具体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和其他教育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和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1.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目标价格补贴和其他农林水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用航空运输、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邮政业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和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和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和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5.金融支出:反映政府对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金融发展支出、金融调控支出和其他金融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气象事务和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和重要商品储备。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森林消防事务、煤矿安全、地震事务、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和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21.债务还本支出:反映归还债务本金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还本支出、中央政府国外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22.债务付息支出:反映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中央政府国外债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23.债务发行费支出: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中央政府国外债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其他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缩写,即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第七部分 各项财政专项资金
详见: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荔浦市预决算公开平台—财政专项资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