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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政府决算报告(草案)
一、荔浦市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
第二部分政府决算报表
表一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二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三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四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五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六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七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八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九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十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
项目分地区)
表十一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表十二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十三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十四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十五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十六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表十七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十八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十九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二十一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二十二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三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决算表
表二十四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五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表二十六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表
表二十七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转移支付情况、举借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荔浦市2022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荔浦市2022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三、荔浦市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各类财税制度
详见“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荔浦市预决算公开平台—财政专项资金”
第一部分:政府决算报告(草案)
荔浦市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
荔浦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荔浦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部门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聚焦兜牢“三保”主体责任,千方百计克服经济恢复乏力、疫情散发频发、收支矛盾突出等多重困难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4,46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499万元、上年结余4,622万元、调入资金48,57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6,6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1万元。
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0,59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1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7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8,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86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23,865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7%,同比减少13,667万元,下降23.8%;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44,689万元,减少13,062万元,下降22.6%。其中:税收收入22,700万元,同比减少6,837万元,下降23.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完成23,663万元,减少6,232万元,下降20.8%,同口径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非税收入21,026万元,同比减少6,830万元,下降24.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
2.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80,499万元,同比减少18,442万元,下降9.3%,其中:返还性收入8,317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5,531万元,同比减少1,560万元,下降1.0%,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由桂林市级统筹支付减少17,216万元,增加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9,77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3,6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651万元,同比减少16,882万元,下降50.3 %,主要减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930万元、乡村振兴资金3,408万元、土地综合整治资金3,0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468万元、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资金1,091万元,上级收回重大项目“千企技改”工程资金2,000万元(广西英路维特药物有限公司中兽药GMP生产线改建工程)。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1.4%,同比减少9,383万元,下降3.6%,其中:民生类科目支出203,323万元,同比减少10,247万元,下降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重点支出科目具体如下:
(1)教育支出44,72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1.5%,同比减少2,119万元,下降4.5%,主要是2021年调整了907万元幼儿园部分其他科目的支出至“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2022年未做调整;2021年职业教育基地项目建设852万元,2022年无相关支出;综合楼、校舍安全等工程类修建项目减少436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支出减少108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2,77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1.2%,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0.9%,主要是扶持企业发展支出减少2,079万元;2022年往年暂付款列支增加2,03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1%,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0.8%,主要是增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1,193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34万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代缴252万元;离任村干补贴调至乡镇发放,在“21307农村综合改革”科目列支,该科目减少954万元;减少就业补助274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8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9,5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0.3%,同比减少15,385万元,下降34.2%,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由桂林市统筹支付,减少17,313万元;减少乡镇卫生院相关支出1,250万元、人民医院第二住院综合楼建设支出761万元;增加妇幼保健相关支出1,732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139万元、疫情防控支出941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5,37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4.1%,同比减少715万元,下降11.7%,主要是2021年调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3,055万元至该科目,2022年未做调整;减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出671万元、农村环境整治支出337万元;增加污水管网工程支出2,293万元、节能减排补助支出769万元;2022年往年暂付款列支增加218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1,3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2.3%,同比增加10,437万元,增长95.3%,主要是增加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一般债券支出496万元、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390万元;2022年该科目化解隐性债务增加9,874万元、往年暂付款列支增加530万元;减少乡村风貌提升项目支出814万元。
(7)农林水支出29,31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9.6%,同比减少2,352万元,下降7.4%,主要是减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般债券支出2,95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66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04万元、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54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489万元、水利工程建设384万元;增加农田建设1,109万元;离任村干补贴调至乡镇发放,在该科目列支增加954万元;2022年往年暂付款列支增加776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6,15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0.5%,同比减少2,077万元,下降25.2%,主要是减少棚户区、老旧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116万元。
(9)债务付息支出3,58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加491万元,主要是2021下半年新增一般债券和2022年上半年发行再融资债券、新增一般债券,增加的付息支出。
(1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加19万元,增长100.0%,主要是2022年发行再融资债券和新增一般债券支付的发行费。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6,400万元,分配6,190万元,实际支出4,951万元,支付率80.0%,大额安排有:疫情防控相关经费1,449万元、城市道路提升改造11个项目工程款500万元、地狮至俏天下路段绿化提升工程款500万元、城区美化亮化三期工程款300万元、荔浦芋文化节经费280万元、过境公路(北环路)改建工程款200万元、解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9万元、一村一辅警经费108万元、沙街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款100万元、长水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100万元等。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2)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我市一般性支出30,194万元,同比减少5,030万元,下降14.3%,有效缩减了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主要有:“三公”经费支出94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0万元,下降8.7%,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同比增加62万元,增长16.1%,主要是2022年3月我市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快餐、食品物资等费用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29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下降18.4%;公务用车购置费71万元,同比减少55万元,下降43.7%,主要是2022年纪委和司法局更换执法执勤车3辆,2021年公检法系统和市场监管局更换执法执勤车5辆。会议费、培训费共支出926万元,同比减少66万元,下降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5,356万元,其中:本级组织收入31,5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4万元、上年结余1,44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000万元。
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8,06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42,203万元,调出资金5,86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291万元,同比增加15,844万元,增长1,095.0%,主要是市人民医院按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要求,将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收入14,541万元缴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当年专项用于利息支出20万元,结余了14,521万元。
本级组织收入31,5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3%,同比增加3,709万元,增长13.3%,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46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73万元,其他收入11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7,913万元。
本级支出42,2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8%,同比减少2,929万元,下降6.5%,主要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万元,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9,819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6,367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26,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92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2,709万元,其中:本级组织收入42,7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4.1%,同比增加40,701万元,增长2,026.9%,主要为出让乡镇自来水厂收费经营权25,800万元、城乡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经营权13,897万元、乡镇污水处理经营权3,005万元,民用爆破物品专营公司上缴利润收入7万元。
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2,70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2,709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年滚存结余26,240万元,本年收入15,394万元,支出10,67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715万元,累计滚存结余30,955万元。
2022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年滚存结余1,750万元,本年收入27,710万元,本年支出27,834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是由单位和个人缴纳,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责任。2022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贴14,38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03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022年,我市举借地方政府债务56,65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8,7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新增一般债券7,9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公共卫生防疫、村容村貌、城镇基础设施等改善民生项目;新增专项债券30,000万元, 主要用于产业园、保税物流中心(B型)、棚户区改造等基建建设。
政府债务还本。2022年,我市减少债务本金(含置换、核销等)18,702万元,其中:本级资金偿还2万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券18,700万元。
政府债务余额。2022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247,667万元,同比增加37,953万元,增长18.1%,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2,23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5,437万元。
政府债务限额。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1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5,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25,600万元。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市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增加8,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30,000万元。目前,我市政府法定债务未超过上级核定限额。
二、重点财政工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荔浦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批准的决议,高效统筹财政资源,强化重点领域支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深挖财力增收,增强财政综合实力
一是竭尽全力抓收入。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减税降费等政策变化,加强税收共治,强化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同心勠力争资金。全年争取各类财政补助资金(不含固定补助)160,451万元、政府债券资金37,955万元,有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和财政平稳运行。
三是尽心竭力强统筹。清理收回实有账户资金8,866万元,进一步弥补资金缺口,缓解支出兑付压力;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709万元,有效兜牢“三保”底线,化解债务风险等。
(二)夯实发展根基,抓实推进“三大振兴”
——奋力推进工业振兴。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近18,6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退尽退增值税留抵退税5,173万元,惠及企业8,009户次。二是助推企业发展活力。制定出台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奖励扶持方案、市领导跟踪服务“四上企业”工作方案等一揽子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拨付3,017万元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6,200万元全面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衣架家居特色产业园重点项目建设。三是着力提升“桂惠贷”投放量、惠及面。全年累计发放“桂惠贷”556笔161,670万元,惠及360家企业,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支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6,893万元,进一步改善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2,377万元,惠及群众11.43万人次;拨付农田建设资金3,863万元助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拨付资金1,772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二是支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拨付城乡保洁、垃圾清运、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427万元,污水管网改造资金3,898万元,污水处理运营资金324万元等,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有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支持推进科教振兴。一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中“市本级、县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不低于2%、1%”的要求,全年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支持技术研究开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二是筹措教育资金44,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惠及学生24,768人次。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社会民生福祉
一是筑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三保”资金专户监管,确保“三保”专户库款累计流入达到“三保”支出序时额度。2022年,我市“三保”支出125,13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59,679万元、保运转支出2,537万元、保民生支出62,920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工资按月正常发放,尤其是义务教育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未发生拖欠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村级事务等民生支出得到基本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时跟踪资金分配下达、拨付和使用情况,利用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2022年,下达我市直达资金总额82,386万元,累计支付74,057万元,支出进度89.9%。
三是全力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就业补助资金846万元,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落实落细稳岗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拨付资金2,018万元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8,45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约2.2万人;拨付资金10,676万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解决困难群众参保问题。拨付资金11,098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统筹资金3,182万元用于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隔离点建设等,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向上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36万元、一般债券资金25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3,800万元,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改善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四) 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预算绩效”在一体化系统上线,实现绩效系统化管理,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绩效评价等全流程融合。
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涉及专项42项,资金规模102,742万元;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级预算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8个,资金总额43,001万元,占当年本级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3%。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年组织采购项目2,462个,上报采购规模达到14,048万元,节约资金146万元,节约率1.0%,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完善财政评审制度,严控项目评审质量,完成预算初审项目148个,核减9,220万元,核减率3.4%,节约评审费149万元;送审中介评审项目138个,审减9,903万元,审减率8.1%;完成结算评审项目105个,审减金额1,338万元,审减率6.2%。
四是注重管控财政风险。加大债务化解力度,积极落实年度化债计划,全年化解债务19,687万元,累计化解进度128.0%;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27,472万元,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和“三公”经费疑点信息核查,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财经纪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广大财税干部的不懈努力,2022年我市财政预算收支目标基本实现,但受诸多不利因素叠加影响,我市财政运行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财税规模体量较小,财力性转移支付基数少,刚性支出增长快,财政收支平衡越发艰难;二是财源建设支撑力还不强,兼顾风险防范和高质量发展的难度较大;三是政府债务进入还款高峰期,资金调度压力异常严峻;四是花钱讲绩效的氛围不够浓厚,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部分支出的利益固化现象仍较严重,过“紧日子”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支出结构还需着力优化;六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资产管理水平和配置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三、对2021年度审计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整改
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编制本级2023-2025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22〕20号),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并把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支出进度、部门本级预算支出进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以及人大、审计、财政监督和巡视等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关于“部分单位预算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整改
财政部门认真分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级财力有限,无法支撑预算单位的支付需求;二是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不均衡,预算指标积压在季末或年底等政府部门大规模支出的时候列支,财政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支撑预算单位支付。
我市加大国有资源、土地的盘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库款回笼,保障和加快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的支付。根据《荔浦县财政局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补充规定》(荔财库〔2018〕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2022年清理存量预算指标5,720万元,统一收回大预算统筹使用。
(三)关于“部分项目进展较慢”的整改
财政部门积极与预算单位沟通,分析总结问题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不足,先资金后项目,对项目整体进度没有很好的把握,申请的预算无法高效执行。
我市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如:茶城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2021年政府代缴“新农合”项目结转结余指标合计2,865万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支付率100%;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项目结转结余指标1,838万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支付率为86.3%。
对年度确实无法执行的项目,做好预算调整,提高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残联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项目结转结余指标合计4,139万元,2022年支付395万元后,剩余指标在2023年年初预算时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确需继续安排资金的通过以后年度予以安排。
(四)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的整改
财政部门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并要求单位及时整改。该问题涉及20个预算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共894.04万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纪委应缴财政款655.02万元已于2022年11月全部缴交财政;工信局应缴财政款9.55万元为惠企贷押金,已于2022年3月退回企业;房地产信息中心应缴财政款4,579.61元中有1,780元记账错误,已更正,实际应缴财政款2,799.61元已于2022年9月缴交财政;房地产管理所应缴财政局款1,731.61元并账时已包含在房地产信息中心4,579.61元中,该笔重复;双江财政所应缴财政款1.69万元中有1.62万元为未支付成功的应付群众款,财政所已做好账务纠错,实际应缴财政款744.09元已于2023年1月缴交财政。
(五)关于“人员经费挤占公共经费”的整改
对使用的经济科目与实际业务不匹配的问题,财政部门已发函至教育局和妇联,要求部门加强指标科目、预算项目的规范使用和审核。在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时,财政部门通报了该审计问题,并要求预算单位在经济科目、预算项目与实际业务不匹配时,从源头对指标科目和预算项目进行调整。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财政部门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分析总结问题原因,其中:
房地产管理所2021年与房地产信息中心合并账务,固定资产折旧已在房地产信息中心账套记账,但因年初录入期初数后未停用房管所账套,导致出现误报,房地产管理所账套已于2022年初停用。
马岭政府在结转2021年账务时已补计提,完成整改。
(七)关于“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整改
该问题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项目于2021年9月份进场施工建设,但由于土地权属纠纷延期至2022年3月施工,之后又在地质勘测时发现项目用地下是溶洞,需调整建设方案,填埋溶洞,不得已工期又延长。
截至2022年11月底,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债券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支付,支付率100%。
(八)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针对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资金742.8万元,所形成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问题,经商促局清查,涉及资产的金额为172.1536万元。截至2023年3月,商促局已对172.1536万元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完成整改。
针对2015-2017年度配给13个镇级服务站点、80个村级服务站点的资产闲置未处理问题,2022年5月13日,商促局组织承办企业就资产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 从2022年5月26日起进行了现场摸底,截至2023年3月,低值和易耗且已过寿命期的电子设备、广告牌和宣传画等,无回收价值,大多数已当垃圾处置。剩余资产计划于2023年9月中旬做好盘点登记和回收处置。
(九)关于“订立合同条款不符合规定”的整改
关于采购合同未约定企业配套资金条款的补充协议及企业配套资金投入的问题,商促局正与桂林东立农特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协调,计划于2023年9月下旬完成整改。
第二部分 政府决算报表(详见页尾附件)
表一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二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三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四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五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六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七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八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九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十 荔浦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
项目分地区)
表十一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表十二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十三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十四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十五 荔浦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十六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表十七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十八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十九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 荔浦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分地区)
表二十一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二十二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三 荔浦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决算表
表二十四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五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表二十六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表
表二十七 荔浦市及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转移支付情况、举借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荔浦市2022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在各部门通力合作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80,499万元,同比减少18,442万元,下降9.3%,其中:返还性收入8,317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5,531万元,同比减少1,560万元,下降1.0%,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由桂林市级统筹支付减少17,216万元,增加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9,77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3,6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651万元,同比减少16,882万元,下降50.3 %,主要减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930万元、乡村振兴资金3,408万元、土地综合整治资金3,0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468万元、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资金1,091万元,上级收回重大项目“千企技改”工程资金2,000万元(广西英路维特药物有限公司中兽药GMP生产线改建工程)。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用于我市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荔浦市2022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政府债务举借情况。2022年,我市举借地方政府债务56,65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8,7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新增一般债券7,9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公共卫生防疫、村容村貌、城镇基础设施等改善民生项目;新增专项债券30,000万元, 主要用于产业园、保税物流中心(B型)、棚户区改造等基建建设。
(二)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2年,我市减少债务本金(含置换、核销等)18,702万元,其中:本级资金偿还2万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券18,700万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2022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247,667万元,同比增加37,953万元,增长18.1%,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2,23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5,437万元。
(四)政府债务限额。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1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5,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25,600万元。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市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增加8,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30,000万元。目前,我市政府法定债务未超过上级核定限额。
三、荔浦市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涉及专项42项,资金规模102,742万元。
组织63个市直部门、13个乡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优秀等次42个、良好等次32个、中等等次2个。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级预算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8个,资金总额43,001万元,占当年本级预算项目支出总额32.3%,根据评价情况,优秀等次139个、良好等次7个、中等等次2个;筛选1个部门(民政局)的整体支出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等次为良好;筛选12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10,481万元,根据评价情况,优秀等次6个,良好等次5个,中等等次1个。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强化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第四部分:“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荔浦市及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0万元,下降8.7%,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同比增加62万元,增长16.1%,主要是2022年3月,我市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快餐、食品物资等费用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29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下降18.4%,主要是各单位规范使用车辆,厉行节约。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71万元,同比减少55万元,下降43.7%,主要是2022年纪委和司法局更换执法执勤车3辆,2021年公检法系统和市场监管局更换执法执勤车5辆。
2022年,荔浦市及本级预算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80辆;国内公务接待3,962批次,接待人数39,857人次。
第五部分 各类财税制度
详见“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荔浦市预决算公开平台—财政专项资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