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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双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
各项政策规定。
(2)协助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等工作。
(3)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4)负责做好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5)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工作。
(6)组织实施本辖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活动;承担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培训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运行和维护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相关教育培训服务。
(7)协助开展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建设;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相关退役军人的档案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具体如下: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荔浦市双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本级预算。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双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人数为2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人一档”建档立卡:继续完善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为8名2024年退役军人建立电子及纸质档案;
(一)建立自治区战备人才库。建立自治区战备人才库,共为266名退役军人建立、完善人才库信息;
(二)优抚帮扶。按时给158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为2022年9月至2024年3月入伍义务兵家庭发放家属优待金35万余元;为23名人次优抚对象解决医疗救助经费4.28余万元;为2名年满60周岁退役军人办理老兵生活补助申请;完成8名退役军人申请办理优待证、发放优待证12份;每个月定期核查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对新增、减员及时上报荔浦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走访慰问。一是春节慰问对现役军人家属和“三属”52人进行慰问;二是为7名优秀“四有”军人送喜报;三是分别于2月、7月、11月走访慰问了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38人;四是“八一”慰问对全镇所有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分别以慰问金和慰问品的方式进行慰问,召开双江镇庆祝八一建军节座谈会;五是对退役困难军人李文学进行慰问;六是对2024年入伍、退役人员和边海防、执行特殊任务的现役军人家属慰问;七是村级服务站站长每个季度对本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走访。
(四)信访接待。与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维稳办保持信息共享,确保安全稳定无信访事件。
(五)权益保障。对来访人员涉及政策性问题及时答复或者汇报,2024年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咨询18人次,妥善解决了他们的困难;为8名入伍新兵家属进行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为新增的重点优抚对象收集材料及时上报。
(六)创业就业。积极关注有关退役军人的创业就业信息,在工作群及时转发相关创业就业信息并做好信息跟踪指导工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双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部门决算单位由荔浦市双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双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0.9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3.25万元,下降13.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工资结构变化,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不变。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支出总计20.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发放、交通补贴、福利费、办公经费、养老和职业年金社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6.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21万元,下降10.8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1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不变。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发放、交通补贴、福利费、办公经费、养老和职业年金社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6.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21万元,下降10.8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1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工资结构变化,相应预算减少。
4.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不变。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发放、交通补贴、福利费、办公经费、养老和职业年金社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6.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21万元,下降10.8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1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9%,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6.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9万元,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6.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6.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同比减少0.21万元,下降10.8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18%,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万元,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6.46%,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6%,预决算差异原因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按进度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13.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1万元、津贴补贴1.32万元、奖金1.65万元、绩效工资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1.6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4.19%,主要包括:办公费0.27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09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18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工会经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0.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不变。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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