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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荔城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2025-11-04 16:00     来源:荔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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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荔城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保险金的收取工作。

3.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4.生育服务证登记。

5.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落实。

6.婚育和出生信息统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7.卫生监督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坐落于荔浦市滨江南路7号的荔浦市荔城镇党群服务中心是一所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荔城镇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人,编内在职7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扎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高龄津补贴发放工作,新增办理高龄津补贴205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78人次。

2.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新增参保人数900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16200人次,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783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

3.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更新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人数1.3万人次,开展点对点服务输送农民工24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春夏季除“四害”、5.31世界无烟日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元宵曲艺比赛、“荔江之夏”文化周、双拥杯”男子篮球赛等文化体育赛事活动。

5.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设有农家书屋11个,村级公共活动中心10处。

6.全力配合做好辖区中小学教育教学保障工作,全镇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荔城镇党群服务中心决算单位由荔浦市荔城镇党群服务中心本级构成,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荔城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3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59.48万元,增长177.4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新站所人员为社保所和计生站人员合并,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城职、公补医疗及公积金等人员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2.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9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2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文化、卫生等服务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0.12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增加了人员工资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42.33%,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部分人员经费支出放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5.66万元,增加205.07%,变动原因是 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增加了5.74万元,增长238.17%,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在编人数增加,公积金缴费费用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万元,同比增加59.48万元,增长177.4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新站所人员为社保所和计生站人员合并,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城职、公补医疗及公积金等人员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2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文化、卫生等服务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0.12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增加了人员工资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42.33%,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部分人员经费支出放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5.66万元,增加205.07%,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增加了5.74万元,增长238.17%,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在编人数增加,公积金缴费费用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3%,同比增加59.48万元,增长177.4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新站所人员为社保所和计生站人员合并,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城职、公补医疗及公积金等人员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其中:基本支出93万元,同比增加59.48万元,增长177.4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新站所人员为社保所和计生站人员合并,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城职、公补医疗及公积金等人员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2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文化、卫生等服务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0.12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增加了人员工资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42.33%,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部分人员经费支出放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5.66万元,增加205.07%,变动原因是 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增加了5.74万元,增长238.17%,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在编人数增加,公积金缴费费用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万元,同比增加59.48万元,增长177.4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站所整合,新站所人员为社保所和计生站人员合并,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城职、公补医疗及公积金等人员预算,相应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及工资调整,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基数实际支出有所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6.47万元,增长179.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18万元、 津贴补贴4.05万元、奖金6.7万元、绩效工资1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住房公积金8.1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5%,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人员岗位变动,办公经费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142.65%,主要包括:办公费0.78万元、邮电费0.24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其他交通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付0.18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无,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无。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财政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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