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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双江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2)负责代表镇政府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赋予核定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一受理、代理办理市直部门延伸服务的核定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职能运行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工作;负责加强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做好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受理、服务监管职能,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等政务服务创新方式、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3)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办理及后续工作;负责困难人员的社会救助和救灾救济及物资发放等相关工作;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服务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4)负责全镇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负责婚前、婚后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生育、节育健康和孕前、孕后的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指标的初审、上报及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相关知识宣传及计生协会等服务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荔浦市双江镇党群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我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具体如下: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荔浦市双江镇党群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双江镇党群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7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计生部门主要有: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办理生育服务证,婴幼儿照护政策宣传,按时高质量上报托育机构托位台账工作,关爱保险投保工作,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奖励扶助工作,计生协会开展应急救护及公众普及知识培训,卫健政策培训,卫生监督工作。
民政部门主要有:
(一)低保兜底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全面排查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家庭生活能够得到基本保障;
(二)加强特困、残疾、临时救助、困境儿童救助保障;
(三)积极开展扶残助残项目。注重关心关爱残障人士,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足额发放。
社保部门主要有:
1.积极宣传2025年医疗保险和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与市社保中心在双江街组织了两场宣传一条街活动;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三次养老扩面和医疗保险推进会,明确挂村领导带队,动员全体镇干、村干晚上入户宣传医疗保险政策;组织各村采用村屯微信群、电话、入户等方式、方法多次进行宣传,使群众及时了解医疗参保政策,参保热情较高,对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多次、耐心入户宣传,确保她们享受政策,目前参保率达90%以上。
2.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也多次下村入户动员养老扩面、医疗参保工作;跟踪江埠村做好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监测工作;与各村共同录入2024年劳动力更新信息达一万多条;跟踪双江特殊人群医保参保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协助做好贫困户“251”帮扶工作和对双江扶贫车间11名贫困人员工作的日常跟踪工作。
3.对今年到龄领取养老保险的群众办理了领取手续,为领取待遇的老人进行了生存认证,新增养老保险扩面参保人员,核实死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注销人员。
4.4.26日在双江举办了荔浦市民营企业巡回招聘周现场招聘会,方便了群众就近选择就业;
5.做好公益性岗位每月务工人员补贴发放工作和平时工作的监督,确保人员上岗到位;接受了荔浦市就业中心的抽检,工作扎实有效。
6.组织双江适龄人员参加荔浦“点对点”下广东务工免费乘车工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双江镇党群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单位由荔浦市双江镇党群服务中心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双江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6.0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6.02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50.10万元,增长193.2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由社保和计生站合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不变。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支出总计76.0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0.3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2023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待遇及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待遇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9.09万元,下降41.62%,变动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站所更名,功能科目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6.5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41万元,增长202.2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所和计生站合并,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48万元,增长235.7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所和计生站合并,公积金缴费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不变。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0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2万元,同比增加50.10万元,增长193.2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所和计生站人员合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不变。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不变。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0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0.3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2023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待遇及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待遇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9.09万元,下降41.62%,变动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站所更名,功能科目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6.5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41万元,增长202.2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所和计生站合并,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48万元,增长235.7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所和计生站合并,人员增加,公积金缴费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不变。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同比增加50.10万元,增长193.2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和计生站合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6.02万元,同比增加50.10万元,增长193.2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和计生站合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同比增加50.3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2023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同比减少9.09万元,下降41.62%,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站所更名,功能科目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同比增加4.41万元,增长202.2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所和计生站合并,医疗保险预算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同比增加4.48万元,增长235.79%,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由社保所和计生站合并,公积金预算增加。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2万元,同比增加50.3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由社保所和计生站合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76万元,增长201.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54万元、津贴补贴4.42万元、奖金4.95万元、绩效工资12.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住房公积金6.3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1%,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78.95%,主要包括:办公费0.80万元、印刷费0.18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76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