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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双江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握新闻宣传基调,坚持正面宣传,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新闻网络内外宣传,落实全镇新闻报道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内外宣传和创优任务。
(2)负责全镇新闻业务管理和对外通联工作,抓好全镇新闻网络宣传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来双江镇采访及其他工作,维护镇内舆论安全。
(3)负责本镇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旅游景点的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辅导村(社区)文化室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的维护工作;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搞好经济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文物保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荔浦市双江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双江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2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文化队伍基础
双江镇文广站始终坚持以党的思想方针为指导,不断加强文化队伍的人才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宣传队伍,扩大了新闻网络队伍的规模,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继续深化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外出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全镇文艺队伍的创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引导本土文艺队伍如龙坪文艺队等开展艺术实践,推动双江镇文艺队伍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二)深化文旅融合,打造双江特色品牌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双江镇文广站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战略部署,依托双江镇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深化文旅融合,打造了一批具有双江特色的文旅品牌。一方面,继续打磨和推广音乐剧《小成村战歌》,将其作为展示双江镇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多次组织下村巡演活动。
(三)丰富节日文化,促进全民健身运动
2024年,双江镇文广站以节庆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日文体活动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一是继续实行文广站全年免费开放政策,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文化学习和活动场所。二是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了文艺汇演、篮球比赛、拔河比赛等趣味体育活动,丰富了群众的节日生活。三是积极推广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发展。
(四)完善文化设施,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双江镇文广站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文化设施。为各村(社区)农家书屋补充了图书资源,增加了图书种类和数量,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阅读需求。同时,加强了对农家书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了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五)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双江镇文广站还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为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撂荒果园、柑橘种植面积摸底排查等工作,为镇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双江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单位由荔浦市双江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双江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0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0.06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0.47万元,4.46%,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不变。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不变。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支出总计10.06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与传媒站所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同比减少1.18万元,下降14.43%,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和职业年金社保缴费支出。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32.17%,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保险基数上涨,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保缴费支出。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16.42%,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上涨,预算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23万元,增长43.40%,变动原因是公积金保险基数上涨,预算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不变。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6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4.46%,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不变。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不变。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06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与传媒站所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同比减少1.18万元,下降14.43%,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和职业年金社保缴费支出。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32.17%,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保险基数上涨,预算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保缴费支出。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16.42%,变动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上涨,预算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23万元,增长43.40%,变动原因是公积金保险基数上涨,预算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不变。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同比减少0.47万元,4.46%,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0.06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4.46%,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同比减少1.18万元,下降14.43%,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32.17%,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保险基数上涨,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16.42%,变动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上涨,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同比增加0.23万元,增长43.40%,变动原因是公积金保险基数上涨,支出增加。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4.46%,变动原因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进度安排按进度支付;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4.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7万元、津贴补贴0.66万元、奖金0.86万元、绩效工资1.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住房公积金0.7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7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不变,主要包括:办公费0.13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21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0.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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