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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承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坐落于荔浦市滨江南路7号的荔浦市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是一所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3人,编内在职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荔城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优待证申办等方面工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荔浦市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4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2.49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3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收入出现差异。
2.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22.4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下降0.3万元,降低1.78%,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工资、社保预算支出及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0.02万元,增加1.05%,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城职、公补医疗支出有所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增加0.2万元,增长12.45%,变动原因是基数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公积金支出略微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4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9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3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收入出现差异。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4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下降0.3万元,降低1.78%,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工资、社保预算支出及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0.02万元,增加1.05%,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城职、公补医疗支出有所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增加0.2万元,增长12.45%,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公积金支出略微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3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支出出现差异,其中:基本支出22.49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3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支出出现差异;项目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下降0.3万元,降低1.78%,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工资、社保预算支出及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0.02万元,增加1.05%,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城职、公补医疗支出有所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增加0.2万元,增长12.45%,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荔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公积金支出略微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9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35%,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支出出现差异。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及工资调整,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基数实际支出有所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5万元、 津贴补贴1.08万元、奖金1.65万元、绩效工资3.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1.8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人员变动,所以支付人员工资、绩效及公用经费支出均有所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9.93%,主要包括:办公费0.22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09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42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工会经费0.23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