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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荔城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
4.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坐落于荔浦市滨江南路7号的荔浦市荔城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是一所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荔城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编内在职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文化站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寓教于文、寓教于艺、寓教于乐,培养群众崇高思想、美好心灵、纯洁情操、高尚人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全镇人民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为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一)加强业务技能学习,适应新形势下的文化发展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精神的提高,对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一直以来,镇党委、政府对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极为重视,组织参加了文化和旅游局为期五天“公共文化免费开放彩调和文场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个人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使我镇文艺队伍向专业化正规化发展迈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以节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
文化站以镇党委、政府工作为中心,结合本镇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日文体活动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如利用村级文化中心开展了一系列文体活动、篮球赛、文艺晚会,精心组织每年的“荔江之夏”参赛节目等,进一步促进全镇文化事业的发展。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参加了防疫防控,乡村风貌改造等工作,协助做好政府大型会议的会场布置、会场服务工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荔城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决算单位由荔浦市荔城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本级构成,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荔城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8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8.89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1.93%,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有所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28.89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03万元,下降19.09%,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6万元,增长46.62%,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30.04%,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48.77%,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8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9万元,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1.93%,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89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03万元,下降19.09%,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6万元,增长46.62%,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30.04%,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48.77%,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6%,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1.93%,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89万元,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1.93%,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有所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03万元,下降19.09%,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6万元,增长46.62%,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30.04%,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48.77%,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9万元,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1.93%,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有所减少。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2万元、津贴补贴1.13万元、奖金1.78万元、绩效工资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5万元、住房公积金2.9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6%,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根据财政安排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63.27%,主要包括:办公费0.33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1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62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无。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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