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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2025-11-04 17:25     来源: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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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汇总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荔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内设综合股、办公室两个股室,下辖城管大队、城建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站六个法人单位;管理荔浦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股室及二层站所职责:

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工作,做好承上启下、上传下达工作;拟定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办理来信来访,人大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后勤管理、接待、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股:承担本部门法务和监察工作,负责涉及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和备案,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方案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相关的公共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照明、景观亮化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的维修、养护和监督管理;承担本行业数字化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制度规范的制定、人员培训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各类执法、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空间大小型广告管理工作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宣传栏、树木等地方乱贴、乱画、乱喷涂“牛皮癣”广告治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河管理及炸鱼、电鱼、钓鱼等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乱搭乱建、车辆停放秩序等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堆放、渣土密闭运输监管及取缔非法取、弃土场工作。

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对城区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对街道两侧公共区域违章搭建进行监察。

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城市道路垃圾清扫保洁、城市垃圾收集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扬尘洒水控制工作;负责城区垃圾压缩、转运及中转站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城区环卫清洁工作;负责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荔城镇城区垃圾费收取工作。

园林绿化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和补植工作,改进城市道路绿地、绿带、路树、护坡的绿化方式,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城市品位。

路灯管理所:负责县城内路灯、城市景观灯的修复、保养、清洁等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内路灯规划、基础建设等工作。

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站: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及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垃圾填埋场场区建设及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荔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内设综合股、办公室两个股室,下辖城管大队、城建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站六个法人单位;管理荔浦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局行政编制5人,在编在职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编在职人员27人;事业编制37人,在编在职26人;临时聘用人员169人,以上合计224人。

1.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在编在职2人;城市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编在职14人。

2.城管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编在职7人;临时聘用人员115人。

3.城建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编在职6人。

4.环卫站事业编制11人,在编在职8人,遗属供养1人,临时聘用人员26人。

5.园林所事业编制11人,在编在职9

6.路灯所事业编制8人,在编在职6人,临时聘用人员11人。

7.填埋场事业编制7人,在职4人,临时聘用人员17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开展城市管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服务专项提升行动,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强化市容市貌整治,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贴乱挂,清除城区道路、市场、工地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整治各类广告牌匾和“牛皮癣”;加大渣土监管力度,全面治理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等。

(二)深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巩固我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成果,以点带面,反复宣传,逐步推广,让市民对垃圾分类渐渐养成行为习惯、意识

(三)在环境卫生整治上突出服务于民,在服务中完善监督管理,在管理监督中提升服务,努力打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环境。加强环境卫生片区管理。对承包出去的200.24万平清扫面积进行分组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达到人人监督的目的。

(四)继续对荔浦城区内园林绿化养护进行市场化招标。为继续推动我市绿地养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效、灵活、开放、竞争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城区管辖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养护继续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养护。

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察工作。对街头绿地、公园、主干道行道树花带等进行日常巡查工作,认真督查承包公司做好绿化苗木的造型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路段绿地整洁优美,有效提升绿化景观效果。

(五)对市区所属所有路灯景观灯进行维护维修,保证路灯的亮化率达到95%。

(六)严格执行国家垃圾处理程序,按照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各项要求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垃圾处置采取检查计量、定点倾倒、分层作业的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作业区域进行灭蝇杀菌、消毒除臭。

加强对渗滤液处理设备的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厂家和施工方反馈,争取第一时间解决故障问题。解决不了的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城管局领导汇报,请求上级领导支持解决,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正常运行。

加强垃圾处理设备及大型机械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我站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加强对机械设备、垃圾填埋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同时制定了机械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由荔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本级、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站等二级机构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21.9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021.95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1581.89万元,下降28.23%,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021.9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9.69万元,下降8.22%,变动原因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71%,变动原因是调增医保缴纳基数

3.城乡社区支出3628.2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日常运转及项目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558.54万元,下降30.05%,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4.农林水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第一书记经费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0.29%,变动原因是更换驻村打印机等设备,驻村办公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1.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82万元,下降10.16%,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21.9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3.37万元,同比减少1517.10万元,下降28.41%,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9万元,同比减少64.78万元,下降24.60%,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21.9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9.69万元,下降8.22%,变动原因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71%,变动原因是调增医保缴纳基数

3.城乡社区支出3628.2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日常运转及项目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558.54万元,下降30.05%,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4.农林水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第一书记经费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0.29%,变动原因是更换驻村打印机等设备,驻村办公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1.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82万元,下降10.16%,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2%,同比减少1517.10万元,下降28.41%,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298.08万元,同比减少236.94万元,下降15.44%,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项目支出2525.29万元,同比减少1280.16万元,下降33.64%,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9.69万元,下降8.22%,变动原因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4万元,增长1.71%,变动原因是调增医保缴纳基数

3.城乡社区支出3429.6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日常运转及项目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493.75万元,下降30.34%,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4.农林水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第一书记经费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0.29%,变动原因是更换驻村打印机等设备,驻村办公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1.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82万元,下降10.16%,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8.08万元,同比减少236.94万元,下降15.44%,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0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4.01万元,下降11.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8.51万元、津贴补贴65.61万元、奖金133.54元、绩效工资4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57万元、住房公积金51.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3.6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4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8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3%,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34.98%,主要包括:办公费4.53万元、印刷费0.60万元、水费1.40万元、电费2.82万元、邮电费4.47万元、差旅费12.14万元、维修费0.46万元、会议费0.58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工会经费7.09万元、福利费0.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6%,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22万元,下降54.85%,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6.35万元、医疗费补助8.84万元、奖励金2.03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8.59万元,同比减少64.78万元,下降24.60%,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项目支出198.59万元,同比减少64.78万元,下降24.60%,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城乡社区支出198.59万元,同比减少64.78万元,下降24.60%,变动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1%比年初预算减少2.17万元下降68.89%,比上年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41.67%,变动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7万元下降68.89%,比上年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41.67%,变动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8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72万元,降低37.3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34.98%。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款项未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0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管巡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407.28万元,执行数4021.9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主要产出: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监督、市容市貌改善、绿化工程、景观规划、路灯安装、路灯管理系统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垃圾填埋处理等。

成效: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容市貌;增加城市绿地率、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市民休闲娱乐场所;提高夜间交通安全、增加市民出行便利性、美化城市夜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减少疾病传播;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6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5.29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8.59万元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体情况。经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8.57%45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43%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2.14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2.17万元,执行数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的57.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分值

实际完成值

指标得分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放垃圾分类设施试点

≥5个

10

20

10

已按要求完成

近年来逐步增加分类试点

垃圾分类设备数量

≥10组

10

10

10

已按要求完成


质量指标

设备卫生要求

每月至少擦洗3次,无污水无异味

5

达成预期指标

4

基本完成

设备周边偶尔出现零散垃圾。监督承包方加强保洁。

垃圾分类标准

准确分类生活垃圾

5

达成预期指标

4

基本完成

回收桶有混投情况,后续加强投放引导。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年

10

1

10

已按要求完成


成本指标

控制成本

≤910000元/年

10

126898

10

已按要求完成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垃圾分类规范化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30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20

基本完成

试点有群众不使用分类投放设备,回收桶有混投情况,后续加强宣传及投放引导。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10

80

8.42

基本完成

群众反映设备人脸识别功能有时不能正常使用,将加强监管增加故障排除次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