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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荔浦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并管理全市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组织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指导并协调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市委、市政府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使用核准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4年我办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2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荔浦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荔浦市委编办内设3个行政股室:综合股、机构编制股、监督检查股。
2.参公事业单位1个:荔浦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副科级),内设机构1个:综合股。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荔浦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数7名,工勤编制1名,行政编制在职实有人数5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科员2人),工勤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人,退休6人。荔浦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4名,实有财政全额拨款在职人数3人(主任1人,科员2人),退休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重点领域改革,扩大改革成果
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构改革,继续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跨部门综合执法;继续推动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二)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单位职责变化等情况,做好事业单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相关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三)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管好用好执政资源
严格执行行政和事业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两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权限和工作程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盘活机构编制存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会同审计部门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等平台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升编制部门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在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编制部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荔浦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单位由荔浦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荔浦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0.2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40.26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50.8万元,下降26.59%,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减少;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140.2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同比减少38.82万元,下降27.66%,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国防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21万元,下降27.13%,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社保缴费减少;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4.1%,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8.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25.46%,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2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26万元,同比减少50.8万元,下降26.59%,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减少;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0.2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同比减少38.82万元,下降27.66%,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国防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21万元,下降27.13%,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社保缴费减少;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4.1%,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8.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25.46%,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同比减少50.8万元,下降26.59%,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5.4万元,同比减少40.3万元,下降22.94%,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86万元,同比减少10.5万元,下降68.36%,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同比减少38.82万元,下降27.66%,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国防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社保费支出减少。同比减少7.21万元,下降27.13%,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社保缴费减少;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减少。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4.1%,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5. 住房保障支出8.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25.46%,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4万元,同比减少40.3万元,下降22.94%,变动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04万元、津贴补贴17.37万元、奖金27.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8.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0%,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02万元,下降42.01%,主要包括:办公费0.88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3.32万元、工会经费1.14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7%,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奖励金、生活补助支出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万元,下降29.05%,主要包括:生活补助3.36万元、医疗费补助1.32万元、奖励金0.45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年初预算减少0.53万元, 下降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53万元,下降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2万元,降低35.90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02万元,下降42.0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48.92万元,执行数140.2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43分。从自评情况来看:
(1)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公示,年度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次数,全部完成数量指标,达成预期指标。
(2)及时完成实名制系统信息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系统信息维护,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完成率100%、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完成率100%,达到质量指标预期目标。
(3)按时完成人员编制月报表及年报表工作,按时完成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达到时效指标预期目标。
(4)全年部门预算数148.92万元,执行数140.26万元,降低了行政成本;“三公”经费控制率达到100%,完成成本指标。
(5)社会效益显著提升,加强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政策纪律情况;统筹使用机构编制资源,保障重点民生领域发展需求,提升了机构编制保障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全市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完成社会效益指标。
(6)管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满意度大于90%,达到预期指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体情况。经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全市党政机构改革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9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4.87万元,执行数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数296个,达到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项目调整预算数为4.87万元,执行数为4.86万元,项目完成率99.69%,达到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全市党政机构改革项目在年内完成预期目标,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90%,完成预期指标。
成本指标:全市党政机构改革专项工作经费总额4.87万元,项目成本支出4.86万元,达到预期指标。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重点民生领域发展需求,提升机构编制保障服务效能,达到预期指标。
③项目满意度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指标得分10分,达到预期目标。
(三)总体自我评价。
我办成立了相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保了相关工作的组织保障,各项任务得到及时分解下发和落到实处。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效益。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