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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2025-11-04 16:35     来源:荔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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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人民法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荔浦市人民法院管辖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二)受理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领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四)依法审查国家赔偿案件。

(五)加强全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法官培训工作;依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六)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八)承办其他应当由荔浦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荔浦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有马岭人民法庭、青山人民法庭、新坪人民法庭。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2024年底,荔浦市人民法院实有在编人员85人,聘人员5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领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依法审查国家赔偿案件。加强全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法官培训工作;依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等。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单位由荔浦市人民法院本级构成,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2.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2.5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512.29万元,下降65.28%,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272.5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72.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法院支出、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74.22万元,下降63.51%,变动原因是节省开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2.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5万元,同比减少489.08万元,下降64.22%,变动原因是节省开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23.21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节省开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2.5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72.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法院支出、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74.22万元,下降63.51%,变动原因是节省开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其中:基本支出81.14万元,同比增加81.1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追加了抚恤金、职业年金等;项目支出191.36万元,同比减少570.22万元,下降74.87%,变动原因是节省开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公共安全支出2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同比减少474.22万元,下降63.51%,变动原因是节省开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4万元,同比增加81.1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追加了抚恤金、职业年金等。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63.8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3.88万元,增长100%,主要包括:办公费63.88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26万元,增长100%,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7.26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3.21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3.21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3.21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院资产上划桂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272.5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提高了案件办结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队伍稳定性,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36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体情况。经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0%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案件执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0.06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0.0964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案件数量1件;二是及时结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资金紧张,此项资金尚未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拨付资金;二是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