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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2025-11-04 17:00     来源: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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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9、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1、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本级)办公室、双拥办、财务室。 2、所属事业单位荔浦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荔浦市光荣院、荔浦市烈士陵园服务所。

三、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本级):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4人。

荔浦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4人。

荔浦市光荣院: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1人。

荔浦市烈士陵园服务所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2人。

四、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两站一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流工作队伍和工作环境,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

落实“尊崇工作法”:营造“双拥”浓厚氛围,做好“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传递党和国家的关怀。持续做好送立功喜报活动,悬挂光荣牌,联合人武部、驻地部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深入挖掘双拥品牌。

提升抚恤优待水平:建立优抚资金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优抚对象补助待遇,做好优抚金发放工作。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优抚对象核查等工作

深化烈士褒扬纪念:扎实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开展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科学落实安置政策:根据“阳光安置”原则和现行政策,统筹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高质量落实安置任务。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信息化建设、信访等工作,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服务,鼓励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拓宽退役士兵的就业渠道

加强思想引领和宣传:深刻领悟党的各项精神,加强党员干部和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大力推动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单位由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构成,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32.6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132.63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538.91万元,下降14.68%,变动原因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支出同去年相比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3132.6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8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拥军优属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40.06万元,下降15.30%,变动原因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支出同去年相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30.7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23万元,增长0.18%,变动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新农合缴费提高,住院报销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2.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8.24%,变动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本年度新招录1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结余分配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32.6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2.63万元,同比减少 538.91万元,下降14.68%,变动原因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支出同去年相比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32.6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8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拥军优属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40.06万元,下降15.30%,变动原因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支出同去年相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30.7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23万元,增长0.18%,变动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新农合缴费提高,住院报销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2.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8.24%,变动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本年度新招录1人。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73%,同比减少538.91万元,下降14.68%,变动原因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支出同去年相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5.81万元,同比减少19.33万元,下降10.44%,变动原因是发放奖金比去年减少以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开支;项目支出2966.82万元,同比减少519.58万元,下降 14.90%,变动原因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支出同去年相比减少。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5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发放优抚对象各项补助经费大部分来源于上级资金以及年度追加各项经费。同比减少540.06万元,下降15.30%,变动原因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支出同去年相比减少。

2. 卫生健康支出13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资金以及年度追加经费。同比增加0.23万元,增长0.18%,变动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新农合缴费提高,住院报销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度退休1人。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8.24%,变动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本年度新招录1人。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81万元,同比减少19.33万元,下降10.44%,变动原因是发放奖金比去年减少以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开支。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4.6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4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晋升以及发放去年年度奖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91万元,下降8.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15万元、津贴补贴9.64万元、奖金26.28万元、绩效工资1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4万元、住房公积金12.0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6%,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36.18%,主要包括:办公费0.79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75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2.53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工会经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5%,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部分生活补助及奖励金未发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75%,主要包括:生活补助0.53万元、医疗费补助0.21万元、奖励金0.17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6%,比年初预算减少1.89万元下降69.74%,比上年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28.07%,变动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开支,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9万元下降69.74%,比上年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28.07%,变动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开支。

2024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24万元,降低37.8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1元,降低36.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16.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万元、固定资产13.38万元(设备7.86万元、家具和用具5.52万元)。

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数 500.64万元,年度预算调整3260.87万元,执行数3132.6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综合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资金按规定标准给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计划发放,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产出、效益、满意度目标完成情况很好,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3.32分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3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6.82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体情况。经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0%1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 2个项目评为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7%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9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18.41万元,完成预算的59.2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资金发放人数指标值大于19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192人。质量指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对象准确率、足额发放率指标值等于100%已完成。时效指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发放率指标值大于90%已完成92% 。成本指标资金使用不超过预算成本 小于或等于200万元实际完成值118.41万元 。 二是: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改善义务兵家庭生活状况达到预期指标 。 三是: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义务兵及家庭成员满意度等于或大于92%实际完成值等于92%。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条件和发放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入伍服义务兵家庭,解决义务兵家庭因劳动力减少而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在资金使用方面,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总体自我评价:优秀。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执行进度慢,导致一些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二是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环环相扣,预算绩效申报目标和指标设置未能规范合理,导致自评工作开展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建立项目进度预警机制,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设定,在今后的绩效目标设定过程中,充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历史数据,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科学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和目标值,提高绩效目标的可衡量性和可实现性 认真贯彻落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项目绩效监控力度,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加强重视力度,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项目管理,细化指标体系,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精准。提前谋划,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完成。提升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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